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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东共青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6538 更新日期:2018/6/8


(点击下载全文)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地质局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广东实验中学团委、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团中央关于共青团改革攻坚和从严治团的工作指示要求,落实共青团广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部署,团省委于6月1日下发《关于印发广东共青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发〔2018〕12号)。为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现定于6月13日召开广东共青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

二、会议内容

1.团省委主要领导讲话;

2.团省委分管领导就“命脉工程”学校战线工作作部署;

3.团省委分管领导就“命脉工程”攻坚阶段系列工作作部署。

三、会议形式及参会人员

本次电视电话会议设立主会场和分会场,并将进行网络直播,供因会场原因无法在主会场、分会场参会的相关人员收看(仅限各乡镇<街道>团委、各高校院系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收看二维码见附件2。

(一)主会场

会议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7楼礼堂

参会人员:团省委党组成员、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攻坚办全体成员;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地质局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位于广州市的省属各高校团委、广东实验中学团委、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及智慧团建工作负责同志各1名;广州团市委班子成员、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含组织部门、学校战线部门等)的有关部室主要负责同志及智慧团建工作负责同志,各区团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智慧团建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市属高校、中学、中职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及智慧团建工作具体负责同志,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下属各镇街团委(团工委)主要负责同志。

(二)各地市分会场

会议地址:各地市电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室(广州除外)

参会人员:

1.各地级以上市团委领导班子、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学校(含中学、中职)战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智慧团建工作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及具体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市属高校、中学、中职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及智慧团建工作具体负责同志;

2.各县(市、区)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智慧团建工作具体负责同志;

3.各乡镇(街道)团委、各高校下属院系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如因会场容量原因,该部分参会人员无法在分会场参会,可通过网络直播方式组织参会。请各乡镇(街道)团委、各高校下属院系团委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给上级团委,并由各地市团委汇总后报团省委备案。

四、会议要求

1.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所辖团组织收看电视电话会议,要在接到本通知1个工作日内联系好本地市分会场,做好会议相关安排。要按照通知要求的参会范围,汇总好本地市全部参会人员名单,于6月11日(周一)17:00前将附件1报送至团省委攻坚办邮箱;

2.团省委直属高校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请将本单位参会回执直接报送团省委,报送时间及方式同上;

3.会议重要,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由需请假,须于6月11日(周一)17:00前下班前由地市团委、团省委直属高校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将本地区本系统请假报告加盖公章后报团省委审批;

4.参会人员请着便装,佩戴团徽。

 

附件:1.参会回执   

          2.网络直播二维码

    

联系人:孙玉洁,020-37804610  18029238889  

             夏  欢,020-37804609  15989238427

邮箱:gdzhtj2018@qq.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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