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联发〔2017〕3号关于召开2017年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共工作会议暨省少工委六届六次全委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校:
经研究,定于3月23日至24日在广州市召开2017年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工作会议暨省少工委六届六次全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3月23日(周四)下午至24日(周五)上午。
3月23日上午报到,会期共1天。
二、会议地点
三寓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联系电话:020-87756888)
三、会议内容
1. 学习贯彻共青团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团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
2. 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领导讲话;
3. 总结2016年全省中学共青团、省少工委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重点任务;
4. 专题研究部署中学共青团、少先队改革相关工作;
5. 替补省少工委委员;
6. 表彰2016年全省中小学团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会议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参加人员 |
3月23日 |
下午14:30-17:30 |
第一次全体会议 |
全体人员 |
晚上19:00-21:00 |
分组讨论 |
全体人员 | |
3月24日 |
上午09:00-12:00 |
第二次全体会议 |
全体人员 |
五、参会人员
1.第六届广东省少工委委员、拟替补委员;
2.各地市团委分管中小学团队工作的副书记、学少部长、市少先队总辅导员;市教育局分管德育工作的副局长、德育科长;
3.各地市一所中学团校负责人(团委书记)代表,和一所红领巾示范校分管德育工作副校长代表;
4.广东省中学共青团与青少年成长促进会(筹)会长、副会长人选(见附件1);
5.广东省中学共青团工作导师团初级导师(见附件2);
6.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代表(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报送会议材料
1.报送省第六届少工委委员卸职替补材料。各地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学少部长,各地市教育局分管德育工作的副局长、各地市专职专岗总辅导员属指定席位委员,如有人员变动,由现任该职务的同志替补。基层辅导员代表调离少先队工作岗位后,委员职务自行卸免。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省少工委委员卸职替补情况表》(附件3),并附专职少先队总辅导员任职文件和个人简历,加盖公章后报送。
2.申报2016年度中小学团队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会议将表彰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团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请推荐1-2个县(区)以上少工委(含地市)、1-2名少工委干部(含各级总辅导员)参评。并按要求填写好申报表(附件4、附件5),同时,附上报送先进单位材料约2500字、先进个人材料约1500字。
3.报送各地中小学团队工作2016年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请总结2016年中小学团队工作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提出2017年工作计划。
请将以上相关材料纸质版于3月16日17时前寄达省少工委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二)组织人员参会
1.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本地区有关人员(本通知第五点参会人员第1至5项)参加,并于3月16日17时前将参加人员统计表(见附件6)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团省委少年部邮箱。同时,通知参加人员扫描活动微信二维码(见附件7)加入会议官方微信群。参加人员名单上报后不得随意更改,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席,需书面请假。
2. 3月23日晚上安排分组讨论,请参会人员围绕以下内容做好发言准备:(1)共青团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团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2)2016年全省中小学团队工作报告;(3)中学共青团、少先队改革方案。
3.需住宿参会同志请于3月23日中午12时前到三寓宾馆骏晖楼一楼大堂报到并领取资料;非住宿参会同志请自行于3月23日12:30至13:45到三寓宾馆会议中心南门四楼锦辉厅报到并领取资料。会议不安排接送,交通费由各单位自理。一般情况下,参会人员住宿安排为23日晚,用餐安排为23日中午至24日中午。根据《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广州地区的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
4. 参加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要求。
联 系 人:团省委少年部 郭炜城、黄伟源
电 话:020-87185621
附件:1. 广东省中学共青团与青少年成长促进会(筹)
副会长人选代表名单
2. 广东中学共青团工作导师团初级导师名单
3. 广东省第六届少工委委员卸职替补情况表
4. 2016年度广东省中小学团队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5. 2016年度广东省中小学团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6. 参会人员回执
7. 会议微信群二维码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