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中学共青团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组织工作的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属中学: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中学共青团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的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的组织工作,现通知如下:
1.各地市设分会场。请各地市级团委主动与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会,确保参会人员不少于150人;主动与本地电信部门接洽,落实会场事宜,确保电视电话信号通畅。其中广州市与省级同一分会场。
2.严肃会风会纪。电视电话会议暂定14日上午9:00开始,参会人员须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坐,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得迟到早退。团市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由不能参会,请以单位名义书面向团省委少年部请假。
3.请各团市委汇总本地区参会人数情况(见附件2),于11月9日17:00前报团省委少年部。
团省委少年部联系人:郭炜城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附件:1.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中学共青团改
革电视电话会议的预通知
2.各地市分会场参会情况一览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