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16]72号关于开展“传承长征精神 勇担青春使命”十八岁成人礼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为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增强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发挥十八岁成人教育活动在加强中学生思想引领、提高中学共青团工作先进性的独特作用,结合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的活动,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高中学校开展以“传承长征精神 勇担青春使命”为主题的十八岁成人礼主题团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长征精神 勇担青春使命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中旬—11月20日
三、活动范围
全省高中学校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结合当前全省各地广泛开展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发动各级中学团组织和广大中学生设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充分发挥中学团校阵地作用,通过实践体验、志愿服务、感悟分享等方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引导中学生树立崇高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中学生步入成年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以服务社会、服务他人、自我成长的志愿行动,增强中学生的社会意识和担当意识;以感恩教育、法制教育、国情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培养中学生的思想道德意识、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主要形式如下:
(一)举办“传承长征精神 勇担青春使命”成人宣誓活动
各地团委要具体指导本地一所中学示范开展成人宣誓活动;各区县要设立分会场,组织辖区内的中学团组织开展活动。活动要突出“升国旗、唱国歌、挂团旗、集体宣誓、领导勉励、父母期望、前辈祝愿、成人心声”等环节,增强十八岁成人青年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弘扬长征精神,接好历史接力棒,走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长征路。
(二)开展中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青联发〔2016〕9号)和团省委、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团粤联发〔2016〕32号)的有关要求,指导所辖地区学校团组织在已有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创新开发学生志愿服务岗位、项目和文化产品,推动学生志愿服务岗位化、常态化、项目化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与日常教学、社会实践相适应的学生志愿服务形式和载体。主题团日期间,各学校团组织至少要开展一次有意义、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感恩教育活动
各级团委要指导学校团组织在中学生中广泛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各中学要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主题团会课,引导十八岁青年在成人之际回忆自己成长中的点滴故事,畅谈成长感受,通过“写一封感恩信”给自己的父母、亲人或朋友,表达心中的感恩之情,引导广大中学生树立感恩之心,培养爱人民之情。
五、活动要求
(一)结合实际,增强效果。各地团委要结合实际,合理部署活动开展。要利用当地的传统特色文化、红色革命教育、爱国主义基地等资源,充分运用时尚、艺术、情感等元素和载体,发挥中学团委、团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发动中学生参与设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召力,通过正面教育帮助中学生走好成人路的第一步。
(二)突出“团味”、加强引领。各级团委在开展活动中,要亮出团旗,团员学生要佩戴团徽。校级和校级以上活动要结合实际,在活动中注重团的仪式教育,在活动现场悬挂团旗,组织全体团员学生唱团歌,以团的仪式教育增强党团意识的教育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团委要迅速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各中学团组织。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和宣传栏、刊物等媒介载体,增强活动的氛围和效果。同时,要充分发挥中学团委的微博、网站等新媒体的作用,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使活动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和家庭参与。
(四)认真总结,打造模式。各级团组织要在活动后收集中学生对活动的印象和评价,深入挖掘、发现活动中的好方式和好做法,形成经验材料,提炼打造本地中学生喜欢的活动模式,为打造全省中学共青团活动模式积累素材,提供参照。
请各地团委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照片(注明地区、学校)等资料于11月20日前报团省委少年部,并及时将各地活动会场新闻信息上传至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网(网址:http://www.gd61.org/)“各地工作动态”栏目进行展示。
联 系 人:郭炜城、晏嘉徽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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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