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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16〕9 号关于邀请参加广东省少先队纪念建队67周年主题队日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2859 更新日期:201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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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

    为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7周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一系列希望和要求,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少代会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粤发【2014】11号)的精神,引导少年儿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长为有知识、有道德、有作为的新一代建设者,准备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省少工委定于10月12日在广州市举办“ 好少年心向党  千人唱响中国梦 ”——广东省少先队纪念建队67周年主题队日活动。现邀请第十一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获得者、第三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代表参加主题队日活动并现场领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广州市番禺执信中学附属小学

    二、报到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中午11:00-14:00

            广州市新广地酒店大堂(广州市番禺大道北,番禺大桥收费站侧,联系电话:020-34891777)

    三、参加人员

           1. 第十一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获奖者(另行通知)

           2. 第三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校长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名单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活动食宿费用由省少工委安排。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本单位负责(受条件限制,不安排其他陪同人员食宿),所有参加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以便入住酒店。

        2.本次活动设有第三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少先队工作展示区和民办学校少先队工作展示区,请参加活动的示范校设计制作一个反映本校少先队工作特色的展架,请各地市挑选一所少先队工作好的民办学校设计制作一个反映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展架,委托参加活动的人员带到现场,报到时交大会布展。展架请统一使用0.8×1.8米规格的X展架。

        3.10月11日下午15:00-17:30将举行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座谈会,请参会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4.所有参加人员要自备红领巾,学会红领巾的正确系法,学好标准队礼。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自备正装,少数民族获奖者要自备本民族服装。

        5.各地市并顺德区少工委及时通知获奖者,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如需请假,以书面方式请假。参加回执于10月9日前发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李群英、黄滟珺

电 话:020-87185621(传真)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之三团省委少年部

 

 

附件:1.第三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名单

      2.参会回执

     

 

 

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红领巾

广东红领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