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16〕2 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少工委培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希望和要求,全国少工委定于开学初运用新媒体对少先队工作干部骨干进行培训。有关要求如下:
一、时间:2016年3月中下旬
二、参加人员
各地市、县区级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负责同志、少年部(学少部)全体干部、少先队总辅导员
三、具体安排
各级少先队工作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希望和要求。各地少工委要组织少先队工作干部认真学习全国少工委提供的电子培训课件(链接:http://jjh.k618.cn/hljzj/201603/t20160316_6924932.htm)和H5页面(见3月16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微信公众号:qgsgwbgs),可以在网上下载,也可以电子邮件或微信传播。要认真学习课件,结合少先队工作实际,深入思考,交流学习心得。
各地市少工委要于收到通知2天内部署到县区级少工委。3月23日前,各地市级少工委要将汇总的本地市各级少先队工作干部、总辅导员学习情况汇总表(附件)报至省少工委办公室。严禁在学习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
联系人:李群英
电话(传真):020 —87185621
附件:
各地市少先队工作干部学习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