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15〕83号 转发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决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团区委、教育局、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
为展现和弘扬当代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集体的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集体学习先进,追求进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表彰了2015年度“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我省共有柳博等12位少先队员、李晓桃(女)等12位少先队辅导员、广州市天河区华阳小学少先队大队等8个少先队大队、珠海市斗门区实验小学五(8)中队等8个少先队中队获得表彰。
现将《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决定》转发给你们。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全省广大少先队员要向受表彰的优秀少先队员学习,听党的话跟党走,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基层少先队组织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全面落实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牢记使命,脚踏实地,以少年儿童思想引导工作为主线,致力于构建适应改革发展和时代进步的少先队工作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对少先队组织的光荣感、归属感,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少先队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第七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引导基层中小学校和少先队组织更好地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进一步做好少先队工作。
附件: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决定(http://61.gqt.org.cn/wjk/2015/zqlf/201510/P020151022587331540931.pdf)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