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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15〕21号 转发关于在青少年中开展“严实”品德教育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2395 更新日期: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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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

按照团中央要求,现将《关于在青少年中开展“严实”品德教育的通知》(中青发〔2015〕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遵照执行。

各地市少工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指导本地区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严实”品德教育;要加大宣传、挖掘典型,积极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引导,充分挖掘区域内优秀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相关活动情况(文字信息、图片资料等)请及时报送省少工委办公室。

 

附件:《关于在青少年中开展“严实”品德教育的通知》

 

联系人:李群英 魏蕾

电 话: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政编码:510080

 

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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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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