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15〕19号 转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建设全国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
按照全国少工委要求,现将《关于建设全国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的通知》(中少办发〔2015〕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对照建设标准,做好本地全国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的申报工作。
各地申报工作由各地少工委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地请于2015年11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全国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少先队名师简介(500字以内,附工作照和生活照)、工作室基本情况(1000字以内)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地市少工委公章。申请材料中提及的如著作、论文、证书、视频等成果佐证材料,请一并报送提交供省级评审用。
附件:1.《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建设全国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2.全国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联系人:李群英 魏蕾
电 话: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政编码:510080
省少工委办公室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