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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15〕12号 转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3178 更新日期:20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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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

      按照全国少工委要求,现将《关于开展2015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遵照执行。

      各级少工委和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认识安全自护教育重要性,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好各项活动。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安全自护教育。

      各地请于2015年10月15日之前将“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活动基地”“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红领巾小社团”争创活动申报表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各地活动中的好经验、优秀活动案例 (文字、图片、PPT、视频等)请以电子邮件形式随时报送。

    附件:1.《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

               2.“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活动基地”争创标准及申报表(中小学校)

          3.“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活动基地”争创标准及申报表(校外活动场所)

          4.“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红领巾小社团”争创标准及申报表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魏蕾

     电 话:020-87185621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政编码:510080

  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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