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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联发〔2015〕1号 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及选聘首批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联发 点击数:3168 更新日期:2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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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及省委对少先队工作的要求,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能力,帮助基层少先队辅导员提升职业精神、提高职业素质、实现职业发展,探索新常态下少先队工作的新思维和新方法。省少工委、省教研院决定在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继续教育基地(广东省团校)举办2015年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同时选聘首批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4月20日(周一)至4月24日(周五)。20日上午开班,24日午餐后返程。

2.地点: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障岗村)。

二、报到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9日14:30-17:30。

2.地点: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白云校区(广东省团校)青年公寓前台。

三、培训内容 

1.少先队工作基础理论及管理方法;

2.《少先队活动》教材使用;

3. 教学设计技巧;

4.体验教育在少先队工作中的运用;

5.学习省级重点活动评审标准;

6.经验交流。

四、培训方式 

专题讲座、案例教学、模拟实训、体验互动。 

五、参加人员

根据《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中的任职条件,按照《2015年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各地名额分配表》(附件2)择优推荐人员参加。

六、有关费用 

本次培训班基本费用由省少工委协调解决。参训人员伙食费(标准:自助餐,5早10正,625元/人)和往返交通费由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不安排陪同人员食宿。参训人员的伙食费用由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开具培训发票。

七、考核认证

参训人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考核及格者将获得培训证书及40个学时的省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成绩优秀者将获聘为首届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初级导师。

八、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少工委要高度重视,从培养本地辅导员培训骨干师资的高度进行考虑,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推选工作,保质保量,确保参训人员完成所有学习课程。各地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选派人员的,应提前向省少工委办公室书面说明原因。

2.做好联系服务。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少工委负责本地市参训人员的沟通联系工作,确保参训人员培训期间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往返交通安全。 

3.及时准确报送。报到当天下午14:30-16:30在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天河校区(天河区沙太南路66号)有接驳车辆接送。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少工委认真核实本地市参训人员信息,填写《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成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和《2015年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学员统计表》(附件4),于4月17日前发邮件至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培训学院(E-mail:gdpxc1010@163.com),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在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

4.请学员准备合适的衣物,自备红领巾、洗漱用品(牙刷、牙膏、洗浴用品)和适合户外活动的衣物、鞋子。培训基地不提供机票、火车票等订票服务,请学员自行预订。

5.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少工委组织基层辅导员认真阅读《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并将意见建议于4月17日前反馈至省少工委办公室(E-mail:tswsnb2008@163.com)。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魏蕾 

电  话:020-87185621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培训学院 

联系人:欧敏仪 

电  话:020-36762593,13422113839 

邮  箱:gdpxc1010@163.com

附件:1. 《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2015年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各地名额分配表

3. 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导师团成员候选人登记表

4. 2015年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学员统计表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2015年4月13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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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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