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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联发〔2015〕1号 关于充分发挥队刊作用做好少先队员引导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2720 更新日期:2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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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团区委、少工委,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



团省委主办的队刊《少先队员》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的优秀少儿期刊,一直以来在引领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向广大少先队员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传达团省委、省少工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队刊《少先队员》的宣传阵地作用,引导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队刊在少先队工作中的作用



《少先队员》是我省少先队工作和校园文化阵地宣传的主流媒体,近年来围绕中小学生学习、生活、成长的具体需求开展服务,在少年儿童中形成了广泛影响;在办刊和举办少先队活动的过程中,将素质教育的要求转化为中小学分年级的认知、情感、行为等具体内容,根据不同的年龄群体特点,潜移默化引导和影响少年儿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通过宣传报道优秀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很好地展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成果,加强了少先队组织的广泛交流,切实促进了少先队校园文化建设。



各级团队组织和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要在学校、学生家长和学生中广泛宣传《少先队员》,让他们了解队刊、认识队刊,进而把使用队刊作为每个少先队员学习少先队知识,了解少先队动态,开展少先队活动,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二、积极开展组织订阅工作



各级团队组织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健全机制,切实抓好队刊的发行和使用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学校订阅。要向基层少先队组织宣传队刊(队刊不属于教辅材料),解决订阅队刊的空白区县、空白校的问题。要积极争取本地教育部门支持,切实把队刊的宣传订阅、使用工作落到实处,争取更多少先队员订阅和使用。



请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团区委、县(市、区)团委(东莞、中山的团镇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统计好本地区征订数,并及时将征订数报给《少先队员》发行部。【《少先队员》分3个版本,每个版本一学期18元/份,一年(共12期)36元/份,以一学期、一年为单位征订都可。其中“新苗圃”版适合小学一、二年级学生阅读,“成长树”版适合三至六年级学生阅读,“知识路”版适合五、六年级及初中学生阅读。】



三、加强杂志款项的结算管理工作



各级团委、少工委以及有关发行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少先队员》杂志的结款工作,指定专人专办,保证杂志款按时缴交。同时,要做好杂志订阅款的管理,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纪律,不得挪用杂志款。目前仍拖欠《少先队员》杂志款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缴交,及时结算,以保证《少先队员》杂志出版和发行工作的正常进行。




订阅联系人: 陆志峰  郭晓东  王伟强  丘丽环  



联系电话:   020-87656679   37651783



电子邮箱:   sxdy11@126.com



杂志款结算联系人:冯绮萍 020-87305058 




附:少先队员官方微博:少先队员杂志社ⓥ



少先队员杂志投稿邮箱:sxd@gdyouth.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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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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