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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4〕73号关于划拨2013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请经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2883 更新日期: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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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少工委:

2013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共筹集爱心捐款人民币969.9514万元。目前各地市申报项目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基金理事会严格按照《广东红领巾基金章程》和团粤联发[2014]4号文件精神,经基金审核监督委员会审批,支持各地项目经费801.1121万元,将于近期通过省青基会下拨给各地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下拨说明

2013年广东省红领巾基金支持的项目主要分十二类,一是希望家园新建项目;二是希望家园运作项目;三是特困、遭遇重大疾病、突发事件家庭少先队员资助;四是贫困地区农村少先队组织建设资助;五是少先队组织开展的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项目;六是地市“爱心汇聚小鸟巢”活动经费;七是“红领巾牵手行动”项目;八是遭受重大灾害地区的少先队建设和少年儿童的援助;九是“幸福厨房”建设项目;十是援藏建设“希望家园”;十一是省级“爱心汇聚小鸟巢”活动经费;十二是其他项目。“幸福厨房”项目经费由省青基会根据布点和建设进度情况统筹安排,具体项目申报工作由省青基会另行发文通知。

请各地市团委收到通知后向省青基会开具项目经费财政收款收据,并将收款帐号报省青基会。省青基会收到收据后即下拨项目款。各地市审核通过的项目明细将以邮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地市邮箱。

二、省级“希望家园”新建项目说明

根据各地市项目申报情况,批准新建省级“希望家园”数量为81所。“希望家园”名称统一以所在地村或学校命名,硬件建设要求按照全省统一的希望家园VI视觉识别系统规范(请各地市自行在省少工委网站(http://www.gd61.org/)的下载专区下载模版)要求制作并悬挂“希望家园”铭牌。铭牌落款为:“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广东红领巾基金”。管理经费待“希望家园”硬件建设完成验收后,各地市团委再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在基金2014年度项目经费中申报。

此次审批通过的81所“希望家园”新建项目要求2015年2月前全部建好,并于2015年2月28日前向省少工委办公室报送“希望家园验收表”(见附件2)和内外设施布置照片。

三、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规范建设标准

(一)建设流程

省级“希望家园”新建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物资采购项目及预算(附件3),安排专人跟进采购物资,采购须于收到经费后1个月内完成。新建“希望家园”要按照全省统一的希望家园VI视觉识别系统规范(请于省少工委网站(http://www.gd61.org/)“下载专区”下载)要求制作并悬挂“希望家园”铭牌。

(二)验收程序及所需材料

1、物资采购后需按类别拍照存档,凭相应票据向申报单位报销,并把票据复印存档;

2、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并在采购表签字验收(附件3),并盖采购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3、“希望家园”的验收照片需含学生活动照片1-2张,悬挂牌匾近远景各1张,各项活动规范KT板悬挂照片1张;

4、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表(附件2),并附上以上要求的材料寄到省少工委,此验收程序需在经费到账后三个月内全部完成。

(三)管理经费申请程序

各示范点开展活动的经费可凭相应票据(一般不含行政支出,只能与留守少年儿童相关)在下一年度的“广东红领巾基金”申报相应的活动经费。

四、款项的使用和工作要求

(一)项目经费下拨至各地市后,由各地市团委根据其有关县(市、区)的项目申报情况,做好经费下拨及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市团委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切实管理好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程序规范。

(二)各地市要督导县(市、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确保款项全部用于资助对象。任何经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收据,资助项目要有签领表,“希望家园”建设项目要有验收表,活动项目支出要有方案、预算、决算及相应合法票据,并不得含任何行政支出。

(三)建立财务收支台账,明细每笔费用的收支情况,记录完整,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要对经费的使用成效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举办的相关活动成效形成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进行归档管理报省少工委。

(四)各地市要按进度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按时上报验收材料。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验收材料报送,验收具体包括:1.项目支出明细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3张代表性的照片;3.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新建“希望家园”项目还需提交新建“希望家园”验收表、希望家园建设物资采购表、购置相关物品票据复印件。特困、遭遇重大疾病、突发事件家庭少年儿童资助项目还需提交资金签收表。各项目实施单位须于2015年2月15日前将验收材料报送地市团委。各地市团委负责汇总本地所有项目的验收材料,连同本地市项目实施总体情况报告,于2015年2月28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发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验收报告上交情况列入各地市少工委工作考核量化指标,请各地市少工委按时上报。

  

    联系人:

吴嘉亮、董婷(省少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邮箱:gdhonglingjin@163.com。

岑小帆(省青基会),联系电话:020-87301821。

 

附件:1.广东红领巾基金2013年度项目审核表

2.“希望家园”验收表

3.“希望家园”建设物资采购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4年11月12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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