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07]1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
广 东 省 少 工 委 |
团粤联发[2007]1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少先队辅导员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粤联发[2006]7号)有关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现代化、学习型的辅导员队伍,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少先队事业发展,现就加强我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意义
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广大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良好成长氛围的营造者。实践证明,少先队辅导员集教师工作、社会活动、组织管理等多重角色于一身,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力量。同时,少先队辅导员又是教育工作者队伍中最年轻、最具活力的队伍,培养好这支队伍,对于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也有着特殊的意义。各级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少先队辅导员在教育工作中的特殊地位,从少先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从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队伍的高度,大力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
二、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主要措施
1.明确规定少先队辅导员参加培训的时间。
新任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网络岗位培训不少于18学时,且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在岗的大队辅导员、总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干部每年累计参加少先队各类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或网络岗位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且须取得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
2.明确规定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内容,拓展培训模式。
重视抓好政治理论培训,使广大少先队工作者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将其转化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积极开展少先队业务培训,抓好少先队教育理论、少年儿童运动史、少先队工作方法等少先队基本知识,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提高辅导员的专业水平。
加强少先队技能技巧培训。学习掌握鼓号仪仗、演讲、歌舞、制作、游戏等开展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技能,提高辅导员的技能技巧。及时做好少先队重大工作项目专项培训。
结合推进少先队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观摩交流会、少先队工作论坛等形式,拓展培训模式。
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和方式,通过多种传播媒介、信息网络,对广大辅导员进行远程教育培训,扩大培训的覆盖面。
3.构建分级负责的培训机制。
少先队辅导员培训采取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少工委重点抓好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干部、总辅导员、骨干大队辅导员等的培训;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主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以及针对在职辅导员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日常培训,主要负责县(市、区)级少工委干部、优秀大队辅导员的培训,并扩大到部分骨干中队辅导员;县(市、区)级少工委培训工作以学习少先队基础知识,掌握少先队工作基本技能的基础性培训为主,负责新任辅导员的上岗培训,以培训中队辅导员为主,同时积极开展校外(志愿)辅导员培训。
各地在实施辅导员培训计划时,应加大对农村少先队辅导员、民办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培训力度。“培训计划”要按照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干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地对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4.组建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讲师团,加强少先队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发挥一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优秀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那些虽然已离开少先队工作一线但仍关心支持少先队事业的青少年教育工作者以及退休辅导员、少工委干部的传帮带作用,整合组建一支包括青少年教育工作者、在岗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具有丰富少先队工作经验的老辅导员等在内的广东少先队讲师团(详见附件1),重点培养一支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精熟、经验丰富、敬业爱岗的辅导员培训师资队伍。各级少工委要在工作指导、学习交流、政策扶持、表彰激励等方面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讲师团做好服务、培养工作。
5.充分发挥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的作用。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中心是省少工委指导协调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工作机构,在省少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具体落实省少工委培训计划和任务,指导和支持各地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事务。省少工委将进一步调整充实辅导员培训中心领导架构和工作力量(详见附件2),在制定培训规划、整合培训资源、编写培训教材和实施骨干辅导员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中心的作用。
从今年起,为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和促进辅导员交流,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服务基层的原则,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中心将实施分片区培训制度,加大“送培训到基层”工作力度,每年为各片区举办若干期示范性培训班(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及早规划。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是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少先队事业发展和加强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团委、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将辅导员培训工作纳入团干部培训规划,认真落实好培训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做好总体规划,扎实推进,确保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辅导员培训工作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积极配合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工作。
2.纳入考核,形成机制。建立辅导员培训目标责任制,要将辅导员培训工作纳入少先队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范畴。参加和接受培训是少先队辅导员的权利和义务,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辅导员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所在地区、学校少先队工作情况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作为评选表彰“红旗大队”、“红领巾示范校”等各类优秀少先队集体及“十佳”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各类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少工委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拓展培训内容,健全培训体系,完善培训制度,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逐步形成与少先队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辅导员成长规律的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干部培训的新机制。
3.强化阵地,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各级少先队工作学会、少先队辅导员联谊会等在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团结凝聚大批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仍热心少先队工作的退休辅导员以及曾经担任过辅导员、现仍然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共同为辅导员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和少先队事业的发展出谋献策,为少先队培训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指导。各地市要发挥本级团校及其他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多种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辅导员多种类型和多层次的培训。
附件:1. 广东省少先队讲师团组建方案
2. 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中心领导成员名单
3. 2007年度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共印100份)
附件1:
广东省少先队讲师团组建方案
为更好地落实团省委、省教育厅等八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粤联发[2006]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现代化、学习型的辅导员队伍,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少先队事业发展,广东省少工委将组建广东省少先队讲师团,讲师团组建方案具体如下:
一、讲师团宗旨
培养一支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精熟、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辅导员培训师资队伍,为省市县(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培训提供智力支持和师资力量。
二、讲师团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素质高,热心少年儿童工作,少先队业务精熟或具有和青少年教育相关的某方面专长(如心理、法律等);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与教育相关的社会工作)三年以上,有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的辅导员、教师、教育管理及青少年工作者;
3.擅长演讲,善于沟通,富有激情,有一定的讲学或培训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
三、讲师团成员的权利
1.受邀参加广东省交流、研讨、考察等活动;
2.对广东省少工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根据规定享受讲座补贴;
4.表现突出者,可获少先队星星火炬奖等奖励。
四、讲师团成员的职责
1.发挥专业特长,担任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及少工干部、小干部培训主讲教师;
2.每年至少向省少工委报送一个讲题;
3.未经省少工委许可,不得以讲师团名义从事其他活动。
五、讲师团组建方式及管理
广东省少先队讲师团成员人选以各地市推荐为主,适当从社会公开招募部分,由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对报名人选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讲师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负责。
六、工作要求
组建广东省少先队讲师团是凝聚少先队工作人才,推动我省少先队事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市要高度重视,积极举荐三名以上本地区符合条件人选报名参加。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各市于
联 系 人:邵满凌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gdcyl.org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团省委少年部
邮政编码:510080
附:《广东省少先队讲师团登记表》
(表格可登陆www.gd61.org网站下载)
附:
广东省少先队讲师团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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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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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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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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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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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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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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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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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办公: 手机: |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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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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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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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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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讲座(课程)题目及内容摘要(100字左右) |
其他讲题 (只写题目即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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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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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及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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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级少工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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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中心
领导架构及成员名单
主 任:池志雄(团省委少年部部长、省少工委副主任)
副主任:周丽华(团省委少年部副部长)
张小苏(少先队员杂志社副社长)
李 娟(团省委副调研员、省少先队总辅导员)
培训中心下设办公室,与省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合署办公,由林泓智同志(省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
附件3:
2007年度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粤联发[2006]7号)等文件精神,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思路,努力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现代化、学习型的辅导员队伍。省少工委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服务基层的原则,在继续发挥原有培训基地的作用的基础上,实行分片及交叉培训模式,实施“送培训到基层”。具体方案如下:
一、综合培训(理论业务及考察观摩)
(一)培训对象及内容
1.培训对象: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骨干大队辅导员。
2.培训内容:
1)新时期少先队辅导员的职责与岗位工作;
2)当前少先队的主要工作和主题活动要求;
3)如何开展体验教育活动;
4)少先队主题活动的设计及组织;
5)少先队辅导员的基本工作及操作方法。
(二)培训模式
培训以片区为主,适当交叉,促进交流,采取省少工委、省少先队工作学会主办,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中心承办,培训地所在市少工委协办的形式。
大致按地域划分为以下五个片区进行培训。
一片区:广州、佛山、清远、韶关、肇庆、云浮
二片区:深圳、东莞、惠州、河源
三片区:汕头、梅州、潮州、汕尾、揭阳
四片区:江门、中山、珠海
五片区:湛江、茂名、阳江
(三)培训时间
每期四天(各片区培训班举办时间详见具体培训通知)。
二、仪仗队鼓号技能培训
(一)培训对象及内容
1.培训对象: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骨干大队辅导员。
2.培训内容:
1)少先队鼓号技能培训;
2)少先队花样操、队形、队列操练训练;
3)如何对仪仗队鼓号队列、花样操进行评分训练。
(二)培训地点
因鼓号技能需要大量的器材,对场地的要求较高,所以培训统一安排在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中心东莞基地(东莞市体育路体育馆内)举行。
(三)培训时间
每期6天。
一片区:广州、佛山、清远、韶关、肇庆、云浮 (时间:5—7月);
二片区: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时间:7—8月);三片区:汕头、梅州、潮州、汕尾、揭阳(时间:8—9月);
四片区:江门、中山、珠海(时间:10—11月);
五片区:湛江、茂名、阳江(时间:11—12月)。
此外,7、8月可适当接收全省各片区部分学员在省培训中心东莞基地培训。
三 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1.参加培训的在岗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干部经过考核合格,颁发由省少工委监制的“培训结业证书”。
2.请各地市少工委及早统筹本地区全年度的辅导员培训工作,并推荐一个适合开展培训的场所,要求交通较便利,价格适中,可供150人上课、食宿,
3.需要参加省级培训的地市,以市或县(区)为单位统一向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中心报名,并指定领队一人。
各地可根据实际,以市或县(区)为单位,选择合适时间分批组织辅导员参加培训,也可集中参加一期培训。(需提前一个月报广东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中心,以便统筹安排)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中心:丘丽环 020—87656713
省少工委办公室:邵满凌 020—8718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