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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218号—关于开展“善言善行”红领巾学雷锋新风尚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3625 更新日期:2012/5/9

团粤联发[2012]18号



关于开展“善言善行”红领巾学雷锋新风尚行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团区委、教育局、文明办、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全国少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少先队学雷锋活动的通知》(中少发〔2012〕4号)、教育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落实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培养少年儿童“有爱心”,养成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善言善行”红领巾学雷锋新风尚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实践育人的作用,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重点,建立倡导少年儿童“善言善行”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少年儿童存好心、说好话、做好事,通过持续的环境激励、行为强化,培养他们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良好道德行为习惯,最终内化为少年儿童优良的道德品格,打造新时期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模式。



二、活动范围



全省中小学 。



三、主要任务



活动的重点在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宣传机制和活动推动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循序渐近的活动。



1.建立表扬激励机制。重视活动的激励,将个人激励与组织激励相结合,将表扬激励纳入到少先队基层组织的常项工作来开展。每个少先队员设计一本“我的善言善行日记本”,记录自己每周的善言善行和感受体会。小队每周以十分钟队会的形式开展一次“善言善行分享队会”,队员在队会上自愿分享自己一周来最开心的一件善言善行,由小队推选1-2名本周的队员典型到中队。中队在每周的队会开始时点名表扬各小队推选典型,确有感人事迹的可以在点名同时介绍典型事迹,并向大队推报1名典型。大队在每周的升国旗仪式上,点名表扬各中队推荐的典型,并请他们到国旗下参加升旗仪式。同时,建立授予“学雷锋中队”荣誉表彰制度,对活动成效显著的中队,由大队授予“学雷锋中队”旗,并结合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活动,选树、宣传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学雷锋先进个人。



2. 建立宣传机制。各中队要设置“好人好事信箱”、“好人好事榜”,通过“好人好事信箱”,鼓励少先队员说出身边的好人好事行为或自己行善的感受,宣传栏设置 “好人好事榜”,宣传每周各小中队推报队的善言善行典型、“好人好事信箱”里的典型事迹。大队宣传栏、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每周大队各中队涌现出来弘扬雷锋精神的善言善行典型人物和事迹,进一步营造倡导善言善行的良好氛围。建立“红领巾小记者”队伍,采访善言善行先进典型,为各级少工委、学校少先队宣传阵地和《少先队员》杂志的典型宣传提供素材。《少先队员》杂志将开辟“善言善行”专栏,每期宣传一批从各地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



3.建立活动推动机制。整合学校传统品牌项目,设计循序渐近、由浅入深的活动项目,通过持续的环境激励、行为强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引导路径,保证活动的效果。在自我认知层面,通过观看体现雷锋精神的影视剧、动漫片,阅读图书、连环画、漫画书,举办学雷锋主题演讲、征文、故事会、朗诵会、文艺演出等,引导少先队员感悟雷锋精神,理解掌握善言善行的内容内涵和意义,明白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善事;行为层面,重点通过学雷锋实践,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维护秩序、保护环境、爱粮节水、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强化善言善行行为,成为少先队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家庭层面,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开展社区活动等途径,让家长了解善言善行活动目的,并配合参与到学校善言善行教育活动中。学校要通过创新活动载体,探索建立“学雷锋小队”、“红领巾学雷锋小社团”,在学校、家庭、社区设置各类善行岗等,多层次、多方位为少年儿童行善事创造环境和条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善言善行”红领巾学雷锋新风尚行动是少先队组织全面深化学雷锋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学校德育工作的有益形式,各地各单位要认识到善言善行教育的重要性,紧密联系当代少年儿童的思想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导基层持久深入开展好工作,抓好有关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落实。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迅速有效地向本辖区内学校少先队大队传达活动要求,力争动员每一所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要突出活动的思想性、实践性,指导设计开展主题鲜明、少年儿童真心喜爱的活动,把“有意义”的事情做得“有意思”。要指导学校以调查问卷的形式,通过少年儿童对善言善行的认知、行为选择的前后测评,对活动效果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估。 “飞扬红领巾”少先队队日竞赛中将设定相关主题,鼓励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善言善行为主题的队日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使广大辅导员、教师和少年儿童深入了解、积极参与“善言善行”红领巾学雷锋新风尚行动。要注重运用队报队刊、校园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积极宣传基层少先队组织中涌现出的典型。各地要挖掘并收集真实、感人、鲜活的典型事例,及时向省少工委办公室、《少先队员》“善言善行”专栏报送信息。



4.务求实效,形成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基层少先队组织的积极性,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将“善言善行”典型纳入各级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中。注重与其它少先队品牌工作相结合,推动“善言善行”红领巾学雷锋新风尚行动常态化发展。注重总结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探索“善言善行”红领巾学雷锋新风尚行动长效开展的工作机制。




 


联系人:陈光锦



联系(传真)电话:020-87185725、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2年5月8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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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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