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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14〕9号关于举办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第十四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评选现场展示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2567 更新日期: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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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

按照《广东少先队荣誉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团粤联发〔2011〕75号)有关规定和《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团粤联发〔2014〕21号)的有关要求,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于5月16日至17日举办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第十四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评选现场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6日至17日(16日下午16点前报到,17日下午返程) 

    二、活动及报到地点

   广州市三寓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电话:020-87756888)

三、参加人员 

1、各地市(含顺德、省直中小学)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第十四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

2、各地市(含顺德)少先队总辅导员或学校部长

四、现场评选展示办法

   (一)评委:省少工委将邀请有关成员、青少年教育专家、资深少先队工作者和各地市少先队总辅导员等共同组成评审考核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分为“辅导员组”和“少先队员”组,其中各地市少先队总辅导员或学校部长将通过抽签决定参与评审委员会组别。

(二)评分标准:

    评选展示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笔试占总成绩的20%,辅导员少先队活动课说课展示及现场答辩(少先队员自我介绍,才艺展示及现场答题)占比赛总成绩的30%,综合考察占比赛总成绩的50%。

(三)展示方式及内容:

  1、第九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

(1)综合知识笔试(限时60分钟)

主要考察《队章》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等少先队基础知识和当前少先队工作内容。

(2)结合PPT进行少先队活动课说课展示(限时8分钟)

要求参赛选手组织策划一节以引导少先队员学习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主题的少先队活动课(可只选取其中一个内容),在参赛前要求提交15份书面活动方案给评委。

    (3)少先队工作答辩(限时2分钟)

参赛者根据所选题目进行现场陈述。

2、第十四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

    (1)综合知识笔试(限时40分钟)

主要考察《队章》和对少先队的认识

(2)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限时8分钟)

    (3)现场问答(限时2分钟)

    五、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1、本次活动不收取食宿费费用。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本单位负责(受条件限制,不安排陪同人员食宿)。

2、本次活动各地市统一由地市少先队总辅导员(或地市学校部长)带队,请做好参加人员的文明礼貌教育工作,保证安全。

3、请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有关参加人员,做好评选展示赛前准备。参加回执于5月13日17:00前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刘 满  

电  话:020-87185621,87185725 (传真)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附:1.具体时间安排

        2.参会回执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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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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