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少先队辅导员书画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省(区、市)少工委、基层学校:
为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积极研讨运用艺术、情感、时尚等元素灌输培养少年儿童爱党爱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路径,展示辅导员艺术才能,提升辅导员艺术素养,更好地为实现新时期少先队根本任务而努力。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将联合有关机构共同举办“首届全国少先队辅导员书画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主办,中少事业辅导员服务中心和北京中青飞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邀请中国书法家协会等专业机构为指导单位,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为支持单位。
二、征稿对象
全国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志愿辅导员以及少年儿童教育工作者。
三、征稿期限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稿至2011年12月10日。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体现党对少先队事业的关怀,宣传辅导员在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反映青少年丰富多彩的生活,展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国辅导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作品创作倡导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本地区和本单位的特色,展示当地少先队工作的多彩生活。
3.作品类别为书法、篆刻、绘画作品。书法作品包括隶书、楷书、行书、篆书、草书,篆刻(请另附释文)。绘画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写)等。
五、作品展评
1.本次活动设书法作品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篆刻作品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绘画作品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另设最佳组织奖5名,奖励积极组织当地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积极参与的省、市、区少工委、基层学校或相关机构。
2.活动组织机构将邀请全国知名书法、绘画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选出获奖作品。对获奖辅导员将颁发获奖证书并邀请作为“全国辅导员书画艺术院”首批会员。
3.本次活动中的获奖作品将在活动主、承办单位网站展出,并举行展览和颁奖仪式,同时举行“全国辅导员书画艺术院”成立仪式(详情另行通知)。一等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刊登。
六、作品投稿
1.作品规格:书法、中国画、篆刻一律采用四尺以内整张竖式纸张创作,无需装裱。油画、水粉画、水彩画宽不超过80cm、高不超过200cm。
2.来稿作品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真实姓名、年龄、单位、地址、身份证号码、邮编、联系电话等,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一份2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邮箱附后)。
3.来稿作品展出后,一律不退还。由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收藏。
4.北京以外地区采取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报送,北京地区单位可直接报送。投稿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前门大街东大街10号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辅导员服务中心
邮编:100051
联系人:雍晓燕 王寅 李娜
联系电话:(010)65289837 (010)65124472
13911730879 18618101219
传真:(010)65287382
电子邮箱:fdyshy2011@126.com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