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发〔2014〕ف号转发《关于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少先队基本知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团区委、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校:
现将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少先队基本知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少发〔2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团委、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在全队普遍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少先队基本知识教育学习实践活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坚持公益性。各级少工委要坚持少先队基本知识学习实践活动的公益性,不允许任何单位向参加活动的少年儿童、少先队组织、中小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2.各地市少工委要广泛宣传,确保将《通知》要求转发到所有基层少先队组织,并组织围绕本次活动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实践活动并开展竞赛。
3.请各地市少工委结合“飞扬的红领巾”队日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好少先队小干部、小骨干的带头作用,在辅导员的指导、推动、帮助和支持下,围绕少先队基本知识创造性地设计开展各种形式的大、中、小队活动,各地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在进行校内竞赛基础上,每所学校最多推选出5个优秀活动将活动情况写成稿件,可以配照片,加盖学校公章,一次或分次寄到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邮政编码:100051)。稿件要由队员集体讨论、执笔,可以请辅导员辅导。各地市必须统计本地区上报活动的情况,列表(见附件2)于10月1日前报送省少工委办公室。
4.省少工委将在《少先队员》杂志设置“少先队基础知识学习专栏”,在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网设置“少先队基础知识竞赛专栏”每周推出相关知识题目,请各地市少工委广泛组织基层少先队登陆广东少先队团队工作网(http://www.gd61.org/)参加相关竞赛活动。
5.本次活动的情况将纳入对各地市少工委的年度工作考核。
附1.关于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少先队基本知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