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13〕20号——转发《关于组织各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少年部长和少先队总辅导员到中小学蹲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团区委、少工委:
现将全国少工委《关于组织各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少年部长和少先队总辅导员到中小学蹲点工作的通知》(中少办发[2013]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少工委于12月12日前,将本地市蹲点工作总体安排和市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学少部长、少先队总辅导员蹲点具体安排发送到团省委少年部邮箱;于2014年1月24日前,将本地市蹲点总体情况和市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学少部长、少先队总辅导员的个人工作报告发送到团省委少年部邮箱。
团省委少年部邮箱:tswsnb2008@163.com。
附件:转发《关于组织各级少工委主任、团委少年部长和少先队总辅导员到中小学蹲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