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07]10号 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粤少办发[2007]10号
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现将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07〕4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评选工作并将材料直接报送全国组委会。省级候选人将从“十佳百优”少先队员中产生,不另行推荐。
附件: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少办发[20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是少先队的重要品牌活动,自1988年首次开展以来,历次活动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打下了良好基础(后因各种原因一度中断)。2006年,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指导中国少年报社恢复举办了“光荣的奖章属于谁——全国万名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得到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广大少年儿童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少工委五届三次全委会的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实施,全面深化“雏鹰争章”活动,并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提供必要的活动基础,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决定开展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弘扬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结合普及实施《纲要》,发动基层少先队组织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广泛开展“雏鹰争章”活动,积极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年儿童典型,全面展示新时期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全社会关心、爱护少年儿童,热情服务少年儿童,营造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知荣辱、争奖章、学榜样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主办,中国少年报、中国儿童报、中国中学生报和辅导员杂志共同承办。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报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北里5号楼;邮编:100028;联系人:骆佳;联系电话:(010)64633227;电子信箱:yidaogang@sohu.com。
四、活动内容与办法
(一)评选条件
本次活动将围绕《纲要》提出的“准备入队章”、“好朋友章”、“自理章”、“文明章”、“手拉手章”、“自护章”、“岗位责任章”、“科技章”、“民族精神章”、“环保章”、“国防章”、“社会考察章”、“信息章”、“服务章”、“青春知识章”、“法律知识章”、“创新章”等17枚基础雏鹰奖章的争章要求,评选产生万名“好少年好儿童”,并从中产生百名“中国好少年好儿童”。凡现年六至十四周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少年儿童都可以参加评选。原则上,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为申报“好儿童”对象,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为申报“好少年”对象。
(二)评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自荐、推荐、评议等环节,逐级评选产生学校、县(区)、市(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好少年好儿童”。具体办法如下:
1.组织发动阶段(2007年3月)
按照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省、市、县各级少工委层层部署,组织开展本地区“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中国少年报、中国儿童报、中国中学生报、辅导员杂志及中国少先队工作网站(www.61.gov.cn)等相关网络媒体刊发活动通告,发动广大少年儿童、少先队辅导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主题活动阶段(2007年3月至4月)
围绕“知荣辱、争奖章、学榜样”的主题,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广泛组织开展“争当好少年好儿童——讲我的争章故事”自主申报活动和“请让我来夸夸你”好少年好儿童评议推荐活动。
“争当好少年、好儿童——讲我的争章故事”自主申报活动。所有少先队员均可自主报名参加。申报者可围绕锻炼提高自身某一方面素质和能力,积极参加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的相关章目的争章活动,将具体故事情节、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写成文章,并通过主题队会或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及网络等交流展示途径,接受队员的民主评议和选举。活动不设门槛,鼓励人人参与,为每个少先队员提供平等的展示和竞争机会。
“请让我来夸夸你”好少年、好儿童评议推荐活动。结合“争当好少年好儿童——讲我的争章故事”活动,学校少先队组织还可开展多种形式的“请让我来夸夸你”好少年好儿童评议推荐活动,鼓励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家长积极参与,以各种方式评议和推荐身边的“好少年好儿童”,共同参与评选学校“好少年好儿童”,促进队员、师生、家校和亲子之间的交流。
结合地方实际,各地少先队组织还可创造性地开展其它形式少先队员乐于参与的评选推荐活动。
3.推选候选人阶段(2007年4月至5月中旬)
各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在开展主题活动的基础上,推选出10名候选人参加本地区“好少年好儿童”的评选,并可直接参评全国万名“好少年好儿童”。参加全国评选的候选人材料(具体包括:加盖学校公章的评选表、候选人自荐故事、相关评议材料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请于
同时,学校可凭生动、详实的活动资料申报“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创新奖”;并可推荐1至2名辅导员老师申报“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辅导艺术奖”,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中国少年报社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在组织地方各级评选的基础上,向全国组委会推荐50至100名全国“好少年好儿童”候选人。候选人材料(具体要求同上,并请注明“××省好少年好儿童”字样)请于
4.评选和表彰阶段(2007年6月至10月)
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集中评选,最终评选出“好少年好儿童”共10000名,“中国好少年好儿童”共100名,授予奖章和荣誉证书。
主办单位还将适时举行表彰会,并将以活动营等形式组织相关活动,通过活动对获奖者进行全面考察,物色优秀人选,向“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和意见。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是推进《纲要》实施、深化“雏鹰争章”活动的有效手段,并将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打下重要的活动基础,今后将进一步与五星雏鹰奖章、“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表彰紧密结合起来。同时,这项活动也是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在少年儿童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载体。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层层部署落实,广泛组织开展,充分发动基层学校和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学生家长广泛参与,积极争取相关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全面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2.着眼基层活跃,强化活动环节。评选活动要适应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注重活动参与过程,突出实践体验环节,引导少年儿童在活动参与过程中接受教育、得到锻炼、展示风采。要以“雏鹰争章”活动为基础,与少先队其他各项品牌活动和特色小队活动等有机结合,并充分发挥地方或学校特色,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促进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全面活跃。
3.以评选活动为综合载体,宣传少先队的教育理念,彰显少先队文化魅力。要以儿童为本,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体作用,积极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审视自我、展示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并通过队员、师生、亲子间的评议推荐活动,积极营造“和谐集体”、“和谐家庭”、“和谐少先队”的温馨氛围,引导少年儿童正确悦纳自己、悦纳他人、悦纳社会,发挥少先队在和谐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