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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发[2013]8号——关于深入开展“红领巾牵手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发 点击数:3847 更新日期:20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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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

为进一步动员城镇少先队组织帮扶边远、贫困地区的少先队组织,形成资源共享、携手共进的局面,增强各级少先队组织为困难少年儿童群体做实事、解难事、办好事,帮助他们改善成长发展环境,同享教育资源,促进全省少年儿童教育均衡化发展。同时,教育引导全省广大少年儿童树立“乐于助人、互帮互助”的公益理念,为共同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广泛开展“红领巾牵手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领巾牵手行动

二、活动目的

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城镇中小学的少先队组织与农村、贫困、边远地区和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少先队组织结对,发动城镇少先队员与农村少先队员开展“手拉手”活动,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帮助农村、贫困、边远地区和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提升能力和素质,让广大少年儿童在同一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

(1)城乡学校“结对子”。城镇学校少先队组织要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与周边的农村、贫困、边远地区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少先队组织建立“手拉手结对子”关系,确保每所基础薄弱的农村学校学校至少与一所城镇学校结对。

(2)少先队员“手拉手”。结对学校要确保每一位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至少结交一个生活在同一城市的“手拉手”小伙伴,要积极帮助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在本乡、本校结交一个“手拉手”小伙伴,通过开展互赠一张问候卡、互写一封问候信、互通一次电话、共读一本好书等活动,有条件的到手拉手小朋友家里做一次客,积极引导少年儿童关爱他人。

2.开展“红领巾牵手”行动。

(1)城镇学校可结合本校开展的队日活动,邀请结对学校的师生观摩、学习、参与,有条件要经常组织开展联合主题队日活动,发挥现有“希望家园”、“幸福厨房”等平台,广泛招募爱心家庭和志愿者组成爱心志愿服务小队,深入农村、贫困、边远地区和农民工子弟学校,开展“爱心汇聚小鸟巢”等关爱活动。

(2)农村学校可通过与结对学校交流少先队工作经验、开展工作探讨、共同设计谋划新学期少先队工作工作等方式,切实提高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水平,全面活跃学校少先队工作。

3.建立“红领巾牵手”长效机制。

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要建立长效“红领巾牵手”帮扶机制,在元旦、春节、六一、“十一三”建队日等节日定期、共同开展牵手行动,并结合“630”广东省扶贫济困日、寒暑期等契机,创造条件,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贫困家庭少年儿童开展走访慰问、上门关爱活动,为他们提供学习指导、亲情陪伴、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爱心捐赠、健康咨询等服务,引导他们相互学习,互相激励,共同成长。

四、工作要求

1.摸清情况,合理规划。各地市少工委要摸清楚辖区内农村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情况,深入了解学校存在的困难,并联系周边的城镇学校与他们结对子,共同开展“红领巾牵手行动”。省少工委将争取经费支持活动的开展,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在保证活动安全的情况下,做好组织协调、统筹规划的工作,做到受少年儿童喜欢、家长欢迎、社会满意。

2.贴近基层,注重实效。“红领巾牵手行动”活动重点在基层,要充分调动广大少先队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本着就近就便、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引导、组织少年儿童参与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结合“6.30”全省扶贫济困日活动和暑假等时间,深入开展“爱心汇聚小鸟巢”活动(《活动指导手册》可在省少工委网站http://www.gd61.org/下载),让广大留守少年儿童感受团队组织和社会的温暖。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红领巾牵手行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主要成效,为贫困地区少先队员和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制定计划,上报信息。各地市少工委要制订详细的落实方案和推进计划,落实专人跟进对接情况,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红领巾牵手行动——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对接表》(附件1)报团省委少年部(电子版需发邮箱),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总结报省少工委办公室。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地市年终考核。

   附:红领巾牵手行动——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对接表

  联系人:吴嘉亮  邹婷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28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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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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