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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3〕46号——转发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建立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微博群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2245 更新日期:201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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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团区委,省直属中学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推进中学战线共青团组织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和信息传递,团中央学校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微博群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抓紧落实相关事项。



团中央学校部将在未来网上开设各县级以上团委微博,并于6月20日将把各县级以上团委的中学微博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发送至各地级市团委学少部邮箱,请各地市级团委、县级团委于6月30日前完成在未来网平台上的中学共青团工作微博建设。此项工作将列入年底中小学团队工作的考核内容。



各县级团委负责指导本地中学团委于7月底前完成工作微博建设。各地市团委对本地县级和中学团委的工作微博建设情况予以督导,填写《中学共青团工作微博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将相关情况于2013年8月12日前报送至团省委少年部邮箱(tswsnb2008@163.com)。






联系人:吴嘉亮  张伟斌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附件:1.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建立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微博群的通知



           2.中学共青团工作微博使用指南



            3.中学共青团工作微博建设情况登记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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