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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3〕36号—关于建立广东省中学团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2804 更新日期:201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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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团区委,省直属中学团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1〕19号)精神,增进各中学团委之间的交流,形成长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全省中学共青团工作,团省委决定建立广东省中学团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1.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重点工作的措施;



2.研究中学共青团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协助相关单位开展中学共青团工作研究;



3.提交议案,就中学共青团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结合各地实际,协助团市委指导本地区中学团委开展工作,促进当地中学共青团工作发展;



5.交流经验,分享、展示工作成果,组织开展现场考察等学习实践活动,协助开展中学团干培训工作;



6.承担团省委交办的任务。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直属中学、部分地市具有代表性的中学及省中学共青团重点联系学校等单位组成(名单见附件1)。联席会议成员由各中学团委书记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少年部,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的运作和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负责中学共青团工作的少年部副部长担任;副主任3-4名,由省直属中学团委书记、少年部中学共青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少年部、省直属中学团委的工作人员组成。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重要工作和活动期间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联席会议实行召集人轮值制,召集人由具体承办会议的中学团委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确定后担任会议召集人。各地联席会议成员可按地域分片区,不定期开展片区联席会议,通过交流促进各地中学共青团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广东省中学共青团联席会议成员登记表》(附件2),于5月22日前传真并发送电子版至团省委少年部。






联系人:吴嘉亮、张伟斌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附件:1.广东省中学共青团联席会议学校名单



           2.广东省中学共青团联席会议成员登记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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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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