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联发[2010]2号——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关于开展2010年少先队重点课题研究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学会
粤少办联发[2010]2号
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关于开展2010年少先队重点课题研究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少先队工作学会:
现将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少先队工作重点课题研究的通知》(中少办联发[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组织工作,请申报单位组织好相关材料(电子版本和纸质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
附件:《关于开展2010年少先队工作重点课题研究的通知》
联系人:蔡泽峰
电话:020-87185621(含传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编:510080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学会
2010年4月1日
主题词:少先队 重点课题研究 通知 | |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
2010年4月1日印发 |
(共印30份) |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
中少办联发[2010]1号
关于开展2010年少先队工作重点课题研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少先队工作学会:
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少工委五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推动新形势下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研究,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决定开展少先队工作重点课题研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着眼于推动少先队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创新,重点研究少先队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重点研究新形势下少先队组织履行根本任务的新路径新载体;重点研究新形势下少年儿童成长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重点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少先队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二、课题申报
1.课题由各省级少工委和少先队工作学会组织申报。采取组织申报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地研究机构和个人参照《2010年少先队工作重点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1)选择申报内容,省级少工委和少先队工作学会汇总后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课题纳入2010年学会“十一五”课题范畴,研究成果将作为“十一五”课题成果,并视成果情况汇编出版。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和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将加大对重点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优先推荐参与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
3.《课题指南》中所列条目大部分只规定了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并非正式选题,申报时可自定具体的研究题目。每个课题组只能申报1个课题。
4.申报课题工作由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先经所在单位同意,报所在地的省级少工委审核把关后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5.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样式可登陆中国少年先锋队网(http://61.gqt.org.cn/)下载。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31日。课题完成时间最迟2010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大力加强新形势下少先队工作研究,是少先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精神的内在要求,是为党做好新形势下少年儿童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
1.认真组织部署。各省级少工委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领导,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课题申报工作。广泛发动广大团队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学会会员、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团属教学研究机构等单位的研究人员,动员各界力量参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研究。
2.注重课题选择。各课题组要从新形势下少先队和少年儿童工作的实际出发,选好研究角度,努力找准切入点,拓展新视野,注重增强研究成果的指导性和适用性。
3.形成研究合力。课题组要注重运用多学科理论、吸引多方面人才开展研究,大力拓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课题组中应有从事实际工作的、经验丰富的青少年工作者,也应有专家学者,要充分发挥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4.加强指导服务。要及时跟踪和了解本地课题申报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同时,省级少工委要专门组织力量开展申报和研究。
请于2010年5月底前将本地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的情况报告和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
联系 人:张 焱
联系电话:(010)85212043
电子邮件:zgsxdgzxh@sina.com
地 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51
附件:1.2010年少先队工作重点课题研究指南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
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