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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072号-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3428 更新日期:2007/2/10

 

 

 

 

粤少办发[2007]2号

 

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党的十六

 

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少先队在

 

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的通知》

 

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现将全国少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少先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的通知》(中少发[2006]25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市少工委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按“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少先队的各项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

 

 

 

 

 

 

少先队全国工作委员会文件

 

中少发[2006]25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

 

精神发挥少先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中作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专题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出重要决定,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各项任务,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少先队建设,切实增强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能力与水平,推动少先队事业蓬勃发展。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需要全国各族人民乃至当代少年儿童在内的几代人的不懈奋斗。新形势新任务对少先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组织广大少先队工作者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部署,及时把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传达给广大少年儿童。要通过学习,切实把广大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年儿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特点和优势,团结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准备、做贡献。

二、准确把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实质和内在要求,积极发挥少先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部署,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丰富的思想性和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少先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要在学习领会全会《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结合少年儿童群众工作的具体实际,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准确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指导和推动少先队工作深入发展。

要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者深刻认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要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者深刻理解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要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者深刻认识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并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时,深刻理解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切实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少先队作为党领导下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要切实代表和维护好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要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者深刻理解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在党的领导和共青团的带领下,充分发挥联系少年儿童、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深入开展快乐中(小)队、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手拉手”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三、扎实推进少先队各项工作,激励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者以实际行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全面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丰富体验教育的内容,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广泛开展“祖国发展我成长”、“手拉手”、“雏鹰争章”、“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少年军校”、“中华少年小甲A”足球活动、“少年科学院”等少先队品牌活动,并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容,加深少年儿童对祖国发展的辉煌成就和美好前景的理解,促进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心和责任感,增强少年儿童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引导少年儿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少年儿童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好准备、作出贡献。

全面推进“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切实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继续全面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普及实施,按照“文本普及”、“培训普及”、“活动普及”的要求,加大《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实施力度。要大力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以“服务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农村建设者”为目标,按照“有组织、有阵地、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的标准,加强农村少先队组织的基础建设,推动农村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要加快推进社区少先队建设,积极依托社区内学校、青年中心、驻区单位以及其他社会资源,广泛开展社区少先队活动,为建设和谐社区贡献力量。

按照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和推动少先队文化健康发展。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深刻理解少先队文化建设对促进少先队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作用。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主导少先队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努力营造富有少先队组织特色的人人都平等、人人都是主人、人人都探求、人人都创造、人人都追求美好的和谐氛围,使每一位少先队员都能从中受到感染、得到教育、经受锻炼,健康快乐成长。切实规范少先队的标识、礼仪和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电视台、少先队体验教育基地等标志性阵地建设,大力宣传少先队的优秀典型和品牌活动,进一步彰显少先队组织的文化魅力,构建和谐的少先队文化体系。

四、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抓实抓好

各级少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加强对组织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志愿辅导员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工作的领导,确保学习贯彻活动取得实效。广大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志愿辅导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多渠道、多形式、有特色的开展学习贯彻活动,真正学通弄懂,学以致用、用有所成。要充分发挥各级少先队工作学会的理论研究指导作用,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善于理解、易于接受的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交流会,更好地运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理论指导作用,推动少先队工作蓬勃发展。要发挥好中国少年报、《辅导员》杂志、《少先队小干部》杂志、《中国少年儿童》杂志等队报、队刊及中少期刊和队属新闻出版网络阵地的作用,组织好宣传报道,注意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工作者要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开拓进取,拼搏奉献,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好全面准备,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各地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情况,请及时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全国少工委

                                   2006年11月8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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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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