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13]6号——关于转发全国少工委《关于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
现将全国少工委《关于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的通知》(中少办发[2013]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文件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1.转发教育部通知,规范“少先队活动”课程。各地少工委要继续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层层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并配合教育部门督导、检查基层中小学执行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程安排,中小学课表上原有的“队会”等,应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规范为每周1课时的“少先队活动”。
2.上传课程实施情况至未来网平台。各级少工委要组织基层中小学将学校各年级课表和简明扼要的少先队活动课程实施计划、对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的好创意,图文扫描上传至未来网红领巾集结号少先队活动课程网络平台交流。省少工委办公室将对各地上传情况进行统计。
3.确定首批试点单位,上交试点总结报告。各地市级确定3所试点学校(城市、农村、初中各一所),地市总辅导员要深入本地各试点单位指导工作,在每个试点单位至少蹲点5个工作日,要指导各县(市)区级少工委和试点单位对本学期《纲要(试行)》试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1日前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4.推动少先队活动教研,争取相关资源保障。各地要动员少先队教研力量积极探索推出一批高水准的少先队活动课程教研成果,及时上传至未来网少先队活动课程网络平台教研专区进行交流。地市级少工委要明确由总辅导员担任网络平台联络员,具体负责指导、动员基层辅导员用网工作。
各地市推动、落实情况,将作为年中对各市级少工委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邹婷;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
电子邮箱:shaonianbu@gdcyl.org
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