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129号—关于召开2012年广东省中小学团队工作会议暨广东省少工委五届七次全委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2年广东省中小学团队工作会议暨广东省少工委五届七次全委会的通知
团粤联发[201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团区委、教育局、少工委:
经研究,拟定于2012年4月9至10日在广州召开2012年广东省中小学团队工作会议暨省少工委五届七次全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4月9日—10日
二、报到及会议地点
广州市湖滨宾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51号,电话:020-87186515)
三、参会人员
1、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相关领导
2、省直有关单位省少工委委员
3、各地市团委分管中小学团队工作的副书记、学少部长;市教育局分管德育工作的副局长、德育科长
4、列席人员:广州地区省红领巾示范校、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中学团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分管德育工作副校长、团委书记或大队辅导员;省少先队辅导员联谊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主要任务
学习贯彻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会、2012年全国共青团学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团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总结2011年全省中小学团队工作,安排和部署2012年任务。
五、会议日程
(一)第一次全体会议
1、时间:10日上午10:00—12:00
2、出席人员:全体参会人员
3、议程:(1)少先队广东省第五届工作委员会委员卸职替补;(2)传达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精神;(3)表彰2011年度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4)省教育厅领导讲话;(5)省少工委主任讲话。
(二)分组召开团干座谈会、教工干部座谈会、中学团工作座谈会
1、时间:10日下午14:00—16:00
2、参会人员:
(1)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相关领导
(2)各地市团委分管中小学团队工作的副书记、学少部长;市教育局分管德育工作的副局长、德育科长
(3)广州地区省中学团工作重点联系学校分管德育工作副校长、团委书记
3、主要内容:
(1)交流各地贯彻落实《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央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若干意见》、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情况,存在问题,进一步落实的计划和建议。(2)对做好中小学团队工作的意见建议。(3)对少先队学科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4)讨论会议有关材料。
(三)第二次全体会议
1、时间:10日下午16:00—16:30
2、参会人员:全体参会人员
3、主要内容:通报座谈会情况;大会总结。
六、会议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尽快通知落实参会人员,由各市少工委统一于2012年4月6日中午12: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报省少工委办公室。请广州市少工委负责通知广州地区省红领巾示范校、少先队工作重点联系学校、中学团工作重点联系学校有关代表参会并报参会名单。
(二)广州以外地区参会代表报到时间为4月9日下午6:00前。广州地区参会代表及列席人员不安排住宿,请于10日上午9:20前报到。
(三)会议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请以书面形式请假。
联系人:陈思睿
电话 (传真):020-87185621,87185725
附件:参会回执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1年4月1日
附件:
2012年广东省中小学团队工作会议暨广东省少工委五届七次全委会
参 会 回 执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是否 住宿 | 是否用餐 | |||
9日 | 10日 | 9日晚 | 10日晚 | 11日早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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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机 名 单
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手 机 | 是否住宿 | 是否用餐 | |||
9日 | 10日 | 9日晚 | 10日晚 | 11日早餐 | ||||
注:1、请于4月2日中午12:00前传真至020-87185621,同时发送电子版,以邮件名“地市名+中小学团队工作会议参会回执”发送至tswsnb2008@163.com;2、为便于会务安排,请需要安排食宿的进行确认,在相应位置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