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联发〔2012〕14号——关于动员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参评2012年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团区委、少工委,省直属各中小学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少先队辅导员职业成长发展,提高我省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经与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沟通,将在2012年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中支持大队辅导员类别的申报。目前,2012年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正在进行,请各级团委、少工委积极动员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取支持参评材料报送
省级参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各地团委、少工委要抓紧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了解本地区参评材料的报送时间,争取本地教育部门支持大队辅导员申报材料报送。
二、动员以大队辅导员类别申报参评
按照《关于开展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8〕147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12〕234号)的有关规定,“大队辅导员”是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下简称小副高)职称评审的类别之一,现任大队辅导员的教师可以“大队辅导员”条件申报各个科目的小副高职称。请各地团委、少工委做好符合条件教师的推荐工作,争取以“大队辅导员”类别申报各类科目的小副高职称。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本次申报工作是推进全省少先队职称评定的重要方式,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市团委、少工委要高度重视,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级辅导员,让各级辅导员都能够充分了解“大队辅导员”参评小副高职称的方式。同时,积极动员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少先队辅导员(含各级总辅导员)以“大队辅导员”类别参评小副高职称。
2.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各地市团委、少工委要主动联系本地区教育部门,为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申报小副高职称争取支持。要争取放宽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争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大队辅导员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小副高的大队辅导员的申报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
请各单位将参评人员信息统计表于11月20日前报团省委少年部。
联系人:李新莉
联系电话:020-87185621,87185725
电子邮箱:shaonianbu@gdcyl.org
附件:1.关于开展小学高级教师(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做好2012年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团省委办公室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