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12㺻 号-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团粤联发[2012] 59 号
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团区委、少工委:
2012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募集爱心捐款782.73万元。为充分发挥基金扶贫助弱、推动少先队工作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广东红领巾基金章程》,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基会决定以项目申报的方式将资金拨付基层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基层少先队组织(学校)
二、项目申报类型及规模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少工委按本级募捐额的20%来申报本级项目(各级可申报的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件1)。
(一)“希望家园”管理和新建项目
1、已建项目管理经费申报:各地市上交2011年基金审计报告、各“希望家园”项目验收表及工作总结,审核通过后直接下拨管理经费1万元/个;
2、新建项目申报:各地团组织要按省级示范点的标准申报“希望家园”新建项目,每个“希望家园”项目给予3万元经费支持。各地市上交《“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3)、《“希望家园”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4)并审核通过后直接下拨基础建设标准2万元/个。新建“希望家园”建设完成后,各地市上交2012年基金审计报告、各“希望家园”验收表及工作总结,审核通过后直接下拨管理经费1万元/个。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及其他没有“双到扶贫村”的地市申报的新建项目可用于对口帮扶地市。
(二)特困家庭中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的少先队员的资助项目
对患病、遭遇重大车祸、火灾、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且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特困家庭的少先队员,根据其申请材料,按照一个自然年度最高不超过药费总额5%、封顶一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此项目经费总额不超过当年基金筹款总额的10%。项目经费于各地市上交《“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表》并审核通过后直接下拨。
(三)全省统一主题等队日活动专项经费支持项目
对参与2012年度“广东红领巾基金”募捐活动的学校一次性下拨其募捐额20%的资金,作为该校本年度开展队日活动的专项经费。请各地市少工委上报本市参与募捐学校的明细表(附件2),经基金理事会审核,由广东青基会统一下拨到学校。
(四)少先队学科建设课题研究资助项目
加强少先队学科建设工作是提高少先队工作科学化水平和深入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少先队学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决定设立少先队学科建设课题研究资助项目,具体如下:
推动本地区高校实现2013年在教育学一级学科下开设“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研究生二级学科的地市一次性支持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推动本地区高校实现在2013年开办“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本科专业的地市一次性支持课题研究经费5万元;推动本地区高校实现在2013年开设“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辅修、选修、必修课程的地市分别一次性支持课题研究经费3万元。其中,开设研究生二级学科以在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教育部指定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为项目完成标准;开设本科专业以将申报材料上报高校教育主管部门为项目完成标准。开设辅修、选修、必修课程以高校培养方案、授课计划为项目完成标准。
请申报地市于11月15日前上交《“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表》,并于12月31前提交少先队学科建设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及总结电子版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tswsnb2008@163.com),同时提交纸质版,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项目经费于各地市上交证明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直接下拨。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地市少工委按照项目申报资金比例和要求统筹梳理本地区的申报项目,汇总后电子版以“地市名+基金申报”命名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省少工委邮箱(tswsnb2008@163.com);纸质材料于11月20日前寄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市统筹资金全部转由省级统筹项目资金,申报项目总资金不足地市统筹额或不符合比例要求的资金部分一并纳入省级统筹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协调及再分配至其他重点项目的建设。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基层少先队组织(学校)按照基金的使用范围、内容项目,填写项目申请表,向所属县(市、区)团委、少工委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市、区)级团委、少工委对基层少先队组织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后,并入本级项目报地市团委、少工委。由地市少工委汇总后,提出申报意见,通过审核的项目一并纳入市级申报项目,一起报省少工委。
(三)省少工委根据资金安排、使用范围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提出意见,报基金理事会。由理事长审批后,通过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放到各地市,各地市按照地方财务工作的相关要求下拨。
五、相关工作要求
各级团委、少工委要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切实承担起对项目资助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根据有关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及时跟踪、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获得资金资助的少先队组织要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资金的使用要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
省少工委
联系人:陈思睿、李新莉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87185725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广东青基会
联系人:谢长仙 联系电话:020-87301821
传 真:020-87656672 邮箱:gdxwgc@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邮编:510080
附件:1. 2012年“广东红领巾基金”申报项目资金分配表
2. 地市参与募捐学校明细表
3. “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表
4. “希望家园”建设项目申请表
5. “广东红领巾基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广东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