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12102号——关于开展“践行广东精神 担当社会责任”十八岁成人礼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团粤办发[2012]1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团区委:
为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品德,进一步增强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我省当前广泛开展喜迎党的十八大、践行广东精神的活动,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各级中学团组织开展以“践行广东精神 担当社会责任”为主题的十八岁成人礼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广东精神 担当社会责任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中旬—11月中旬
三、活动范围
全省各级中学团组织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结合当前全省各地广泛开展喜迎党的十八大的活动,发动各级中学团组织和广大中学生设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实践体验、志愿服务、感悟分享等方式,切身感受党领导我国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教育引导广大中学生树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以服务社会、服务他人、自我成长的志愿行动,增强中学生的社会意识和担当意识;以感恩教育培养中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形式如下:
(一)举办“践行广东精神 担当社会责任”成人宣誓活动。
各地团委要在10月18日前后具体指导本地一所中学示范开展成人宣誓活动;各区县要设立分会场,组织辖区内的中学团组织开展活动。活动要突出“升国旗、唱国歌、挂团旗、集体宣誓、领导勉励、父母期望、前辈祝愿、成人心声”等环节,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践行新时期广东精神,增强十八岁成人青年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粤志愿 粤成长”中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把中学生志愿服务行动与“学雷锋”长效活动结合起来,指导所辖地区学校团组织建立中学生志愿服务队,通过在学校开设志愿服务岗、“雷锋服务站”等方式,广泛发动中学生参与校内志愿服务。同时,各校团委要主动联系近社区、公共场所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学校团组织与附近社区、公共场所长期合作关系,定期组织青年学生志愿服务队到社区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主题教育月期间,各学校团组织至少要开展一次有意义、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成长心声对你说”感恩教育活动。
各级团委要指导学校团组织在中学生中广泛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各中学要以班团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主题团会课,引导十八岁青年在成人之际回忆自己成长中的点滴故事,畅谈成长感受,通过“写一封感恩信”给自己的父母、亲人或朋友,表达心中的感恩之情,引导广大中学生树立感恩之心,培养爱人民之情。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18岁成人礼主题教育活动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的有效载体,也是中学共青团教育引导中学生团员的有效方式。各地市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督促各县(市、区)团委组织开展活动。各县(市、区)团委要具体指导各中学团组织开展活动。各中学团组织要充分运用时尚、艺术、情感等元素和载体,发挥中学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发动中学生参与设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活动对中学生的吸引力,通过正面教育帮助中学生走好成人路的第一步。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团委要迅速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各中学团组织。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和宣传栏、刊物等宣传载体,渲染成人礼的活动氛围,加强宣传报道,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各中学团组织要发挥好学校宣传栏、电子屏、板(墙)报等宣传载体,通过树立模范事迹教育引导中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增强活动的教育效果。
(三)认真总结,打造模式。各级团组织要在活动后收集中学生对活动的印象和评价,深入挖掘、发现活动中的好方式和好做法,形成经验材料,提炼打造本地中学生喜欢的活动模式,为打造全省中学共青团活动模式积累素材,提供参照。
请各地团委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照片(注明地区、学校)等资料于11月20日前报团省委少年部。并及时将各地活动会场新闻信息上传至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网(网址:http://www.gd61.org/)“各地工作动态”栏目进行展示。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各地中学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联系人:李新莉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