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1272号——关于举行第六届广东共青团“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并顺德团区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省驻粤团工委、高等院校团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基层团建工作,扩大基层团组织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和引导,推动基层团组织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行第六届“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广东共青团第六届“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地、各条战线基层团组织、各地驻外团组织。各基层团组织按不同领域分类参赛。具体如下:
1、城市团组织:包括城市社区、县直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学校)、两新组织的团委(总支)和团支部。
2、农村团组织:包括乡镇、村、行业协会的团委(总支)和团支部。
3、学校团组织:包括各类省部属和市属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的二级团委(总支)、团支部;各类中学、中职学校的团委(总支)、团支部。
4、驻外团组织:包括各省驻粤团工委、广东各地市驻外团组织。
三、赛季安排及赛季主题
2012年6月—11月,分二个赛季,分别是6月—8月和9月—11月,每个赛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上传活动材料以及计算当季参赛活动的网络得票数的截止时间。
第六届“活力在基层”团日竞赛活动的每个赛季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各参赛团组织围绕既定的活动主题设计开展团日活动。
第一赛季主题:
1.“九十载青春激情,‘五四’薪火永相传”
围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五四”运动93周年,广泛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团员青年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奋斗精神。
2.“幸福广东,青春建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组织团员青年以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为主题开展各种形式团日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学习、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将个人成长进步与广东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学习,提高本领,为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贡献青春力量。
第二赛季主题:
1.我与祖国共奋进
在国庆节期间,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实践体验为途径,抓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契机,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使广大团员青年了解党、热爱党、拥护党,培养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感、主人翁意识和历史使命感。
2.永远跟党走,喜迎十八大
今年将迎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在第二赛季期间,全省各基层团组织要继续围绕“永远跟党走”这一主题设计团日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砥砺品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中贡献青春力量。
四、竞赛方式和评审要求
1、参赛基层团组织网络注册
(1)参赛基层团组织在正式上报活动材料之前首先登陆专题网站http://trjs.gdcyl.org,根据所属类别如实填写组织情况,注册账号以上报活动材料。成功注册账号后即获得参赛资格。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基层团组织,其上级团组织应给予积极帮助。
(2)完成账号注册后即获得专属本团委(支部)的网络空间。网络空间是基层团组织学习、交流的平台。各基层团组织注册及上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借助活动平台发布不良信息的基层团组织则取消参赛资格。
2、上报活动材料
各类基层团组织注册账号后即可上传活动材料参赛。活动材料包括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现场图片等。其中,活动方案要求简洁、清晰,能够突出活动主题及目的意义;活动总结要求详细、全面,能够清楚反映活动的形式内容,参加对象、人数及活动成效;上传3—5张能够反映活动概况的活动图片,每张不大于200k,上报的活动材料将由系统自动抄送至本组织的网络空间中。
3、活动材料审核
各类基层团组织上报的活动材料由团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即可参加竞赛。一般每项团日活动上传参赛材料后48小时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活动投票、评选和奖励
1.竞赛投票。各类基层团组织上报并通过审核的参赛活动将接受团员青年和公众的投票。每个IP地址每个赛季只能投票一次,每次投票须选择5项以上团日活动方为有效,禁止网络投票作弊,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2、评选标准。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各阶段的评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因素:一是活动能否围绕当季主题开展,是否具有一定的影响意义;二是活动方案、总结以及图片的规范性;二是活动策划的创新性和可推广性;三是活动参与的普遍性和实施效果;四是网络投票情况,同时适当考虑活动地区分布以及活动类型的多样性。
3、竞赛初评。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评委对本地区参赛项目(含本地区的各类高校)进行初评;团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评委对省直有关单位团组织的参赛项目进行初评;团省委学校部负责组织评委对广州地区的省部属高校团组织的参赛项目进行初评;全国驻粤团工委联络办公室负责对各省驻粤团工委和省内各驻外团组织的参赛项目进行初评;各地市团委要按照三大领域分别进行评选推荐,每个领域参赛项目超过20项(含)的,按50%比例推荐;不足20项的推荐5项,初评工作应在每赛季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4、竞赛复评。由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农村青年工作部、学校部和少年部负责三大领域基层团组织的团日活动复评工作。组织评委从城市、农村领域评出各约100项团日活动,从学校领域中选出约150项团日活动作为本赛季的“优秀团日活动”(其中50项为中学团组织团日活动,由少年部负责组织评选)。复评工作一般应在初评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
5、赛季奖励。主办单位将向每个赛季获得“优秀团日活动”的基层团组织颁授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作为活动补贴(团委(总支)1000元、团支部800元)。各项奖励一般在当季竞赛评选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团省委组织部划拨至获奖基层团组织所在的地市、高校或系统团委,再由其分别发放。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我省基层团组织建设,把团工作的“桥头堡”向乡镇(街道)一级推进,进一步活跃基层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院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指导好本地区、本系统基层团组织参加活动。同时,团省委为活动开辟了官方微博,各地、县级团组织和高校团组织要积极引导参赛基层团组织报送信息,加强活动宣传交流。
2、精心组织,扩大参与面。各级团委要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及时将通知内容和有关要求传达至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精心组织好参赛工作。各条战线的负责部门要加强动员鼓励基层团组织投入到活动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及影响力。
3、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各基层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团日竞赛活动,注重结合自身特点、青年需求以及本单位(战线)今年的主要任务,结合团的各项重点工作,围绕竞赛主题策划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主题团日活动。使活动更加贴近青年,贴近社会关注和更体现当代团员青年的担当意识和时代作为。
请各地、各单位将指定作为信息管理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QQ号码于6月29日以前报送到团省委组织部。
组织部联系人:许德斌
联系电话:020-87185617、020-87195617(传真)
电子邮箱:gdtsw_zzb@126.com
城市青年工作部联系人:郑玮如
联系电话:020-87185625、020-87185624(传真)
电子邮箱:gdyea@sina.com
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赵丽贞
联系电话:020-87195623、020-87195621(传真)
电子邮箱:gdqnb@126.com
学校部联系人:曾文雯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少年部联系人:邱贵泉
联系电话:020-87185725、020-87185621(传真)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全国驻粤团工委联络办公室联系人:安娜
联系电话:020-87185617、020-87195617(传真)
电子邮箱:611990196@QQ.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2年6月28日
主题词:团日竞赛△ 第六届△ 活力在基层△ 通知 | |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 2012年6月28日印发 |
(共印3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