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06]4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共 青 团 广 东 省 委员会 |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
团粤联发[2006]47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
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2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粤联发[2006]1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少工委“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以及省五次少代会精神,推进我省少先队工作的新发展,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从2006年起加强对各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的考核,现将《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少先队 考核办法 通知
附件:
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少先队工作考核办法
(试 行)
一、考核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二、考核原则
1.突出本级和兼顾基层相结合。围绕全国和省少工委年度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主要考核各市少工委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和开展工作的情况,同时对各县(市、区)少工委采取抽查方式,考察各市少工委工作落实情况。
2.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考核以定量为主,对少先队工作各个项目尽可能量化。对列入考核的不能量化的内容,省少工委将通过日常工作调研考察、上报材料及年终总结汇报等进行综合评定,以横向比较的形式进行考核,推动建立全省少先队工作评价机制。
3.自评和检查相结合。各市在每年12月5日前进行自评,提交翔实介绍工作过程、效果及经验的年度工作总结材料。考核组将实地考核情况与各单位自评材料综合后进行总体评定。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各地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要求,以及团省委、省少工委相关全会、全委会和少代会,特别是省五次少代会有关精神和其他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组织建设
1.制度建设
——对团中央、全国少工委、省少工委制定的政策是否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具体有:围绕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粤联发[2006]17号)等文件精神,联合有关部门制订相关政策并下发文件,积极推动本地区少先队工作的制度化、机制化建设。
2.机构建设
——全市、县(市、区)级以上少工委工作机构、制度健全,开展工作正常。各类会议总结表彰、奖励记录完整,归档及时,档案合理使用,妥善保管。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工作制度是否完善。重点是按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台相应制度、措施。团、教联合定期召开少代会、全委会和其他工作会议等。
——“团带队”工作成效是否明显。重点是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少先队工作,一年不少于二次听取工作汇报,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当地团工作的整体规划,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划拨一定比例的团费用于辅导员的表彰和培训。
3.组织和队伍建设
——辅导员队伍是否健全。重点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粤联发[2006]17号)文件精神,大、中队辅导员配备率达100%;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力争实现城市学校每个大队、中队,农村学校每个大队和社区少先队组织至少配备一名志愿辅导员。
——少先队基层组织是否健全。重点是农村及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少先队建队率达到90%以上,城市学校建队率100%,并逐步推进社区建队。
——是否狠抓了辅导员和少工干部的培训。重点是积极组织开展并选送辅导员、少工干部参加培训,接受培训的市、县少先队干部达100%,城市少先队专兼职辅导员和少工干部达90%以上,农村达60%以上,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率达100%。
4.阵地建设
——少先队大、中队阵地建设是否完善。重点是学校有无标准的队部室、规范的鼓号队、固定的宣传阵地,城市达标率95%,农村达标率85%;市、县(市、区)有一定规模的体验教育基地、雏鹰争章实践基地、社区少先队活动阵地等。
——《中国少年报》、《辅导员》、《少先队员》等队报队刊是否订阅使用合理,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益。
——是否充分利用和依托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军(警)校、少年农校、少年科(技)校(站)等少先队校外活动阵地开展各类少先队活动。
(二)重点工作和品牌活动
1.是否基本普及和全面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重点是围绕《纲要》的实施,分层次开展专项培训,抓好实施《纲要》试点示范学校,实现《纲要》文本、专项培训、雏鹰争章活动的“三个普及”。
2.是否积极推进少先队品牌项目和重点活动。重点是根据全国少工委《2006—2010年少先队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和中学少先队工作,每年对“雏鹰争章”、“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节约资源“四个一”等品牌项目和重点活动进行部署,并取得新进展。
3.是否开展特色工作并对少先队工作进行创新。重点是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创新工作项目、活动内容和方式,形成特色,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信息和调研工作
——是否迅速传达上级少工委精神,及时向省少工委上报各类少先队综合信息,并及时在省、市主要媒体上宣传报道当地少先队工作。
——是否高效利用网络,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准确通过省少工委指定的网站、电子邮件和网络报送平台上报信息。少先队工作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
——是否经常性深入基层进行少先队或少年儿童工作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并在各类刊物刊发,或获得省级、国家级的团队工作调研奖。
——少先队工作学会建设及工作是否正常,有无依托校外教育机构经常性开展少先队活动。
(四)其它突出工作
主要指在某方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全省性影响,或承办全国、全省少先队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现场会等且成绩突出。
四、考核办法
1.确定条目。每年年初,省少工委按照每年的工作要点,在考核内容基本保持稳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具体的考核条目和分值,形成年度考核评分表并下发各地。
2.日常考评。日常考评由省少工委办公室根据各地级以上市报送信息、实地考察、调研进行。
3.各地自查。一般在每年11月底以前,各地级以上市依据完成工作的具体情况,总结全年工作,提交自查报告。
4.随机抽查。省少工委将根据各地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抽查。
5.督促检查。省少工委将采取调研、专项督查、互观互检等方式,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从中了解的情况及信息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
6.年终考核。由省少工委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对各地市少先队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7.通报表彰。评选结果在省少工委全委会或其他全省少先队工作会议上公布,并通报各市团委、少工委。
五、奖励措施
1.设立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奖,表彰综合考评成绩优秀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2.设立“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工程奖”,表彰在“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雏鹰争章”、“平安行动”、落实和普及《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等重点工作和品牌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3.设立“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创新奖”,表彰在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六、考核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少先队年度考核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将考核作为推动本地少先队工作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要求。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要根据考核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市少工委要结合考核内容,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撰写出翔实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反映某项专项工作的申报奖项材料(材料均不超过5000字,并复印5份),连同文件、材料复印件、电子版、考核评分表等一并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4.要注意通过考核,取长补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附件:2006年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工作考核表
附件:
2006年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工作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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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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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少工委办公室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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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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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情况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自评 |
考核得分 | |||
组 织 建 设 60 分 重点工作和品牌活动(60分) |
一、机制建设(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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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2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粤联发[2006]17号)文件精神,联合有关部门围绕贯彻以上文件精神制订相关政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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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团带队”工作成效明显。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少先队工作,一年不少于二次听取少工委工作汇报;已落实一定比例的团费专门用于少先队辅导员的表彰和培训;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当地团工作的整体规划,统一安排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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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少先队工作纳入地方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德育工作的综合督导评估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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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市及各县(市、区)级100%成立少工委且运作规范;团、教联合定期召开少代会、全委会等重要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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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辅导员分级培训机制,辅导员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保证参加培训的时间和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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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地级市少工委建立“抓基层、抓落实”的有效举措和长效机制,建立少先队重点联系学校制度,定期考核县(市、区)基层少先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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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市少工委档案健全,各种活动资料基本齐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类会议、活动、表彰、奖励的薄册记录完整,使用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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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少先队评优表彰体系健全,定期表彰优秀少先队集体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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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组织建设(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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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推进社区少先队建设。联合有关部门推动普遍成立社区少工委,广泛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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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少先队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五有”标准推进农村少先队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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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和加强中学少年团校建设和初中少先队“推优入团”工作,推动团队工作的无缝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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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民办学校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建队率达到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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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队伍建设(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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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辅导员选配和待遇落实较好。各地级市、县(市、区)、乡(镇)在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按不低于中层副职选配总辅导员;学校大队辅导员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待遇;大、中队辅导员配备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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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每个中队有一名志愿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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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少先队理论研究队伍和少先队工作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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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辅导员培训有具体的计划和措施,成效明显。县(市、区)以上少先队工作干部、城市少先队专兼职辅导员、农村少先队专兼职辅导员及新任辅导员等接受国家、省、市、县四级培训的比例分别达100%、90%、60%和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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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积极开展少先队小干部培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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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阵地建设(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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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少先队大、中队有标准的队室、规范的鼓号队、固定的宣传阵地,城市达标率达95%,农村达标率达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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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县(市、区)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体验教育基地、雏鹰争章实践基地、社区少先队活动阵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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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积极拓展少先队网络宣传阵地,建立少先队专题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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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充分利用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军(警)校、少年科(技)校(站)等少先队校外活动阵地,推动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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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雏鹰争章”活动(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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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雏鹰争章”活动为少先队活动总揽,基层少先队组织普遍开展“争章达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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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完善的定章、争章、颁章的评价办法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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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探索“雏鹰争章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结合”的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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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争章活动,建立一批社会争章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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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推进“雏鹰争章”活动方面有创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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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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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组织《纲要》的学习培训,开展专项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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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实施《纲要》的试点学校,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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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学校少先队辅导员普及率达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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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一”、“十一·三”及寒暑假期间少先队活动(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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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六·一”期间集中开展少先队文化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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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十一·三”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建队节庆祝和纪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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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对暑假期间少先队工作进行部署,积极开展少年军校、手拉手辅导员、少工干部及少先队小干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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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寒假期间对少先队工作进行部署,开展各种送温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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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点工作和活动(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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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全国、省少代会、全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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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积极开展城市少年儿童、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粤港澳台少年儿童之间各种结对组合的“手拉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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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扎实推进“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结合清明、七一、八一、十一和“弘扬民族精神活动月”等重要纪念日和活动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理想信念教育等主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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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开展法制、心理健康、交通、消防、网络、拒毒等平安自护的主题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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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少年科学院”、“科技小能手”等少先队科技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少先队员参与“海尔科技奖”、青少年创新大赛、少年儿童发明大赛等重要科技竞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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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节约资源“四个一” 、保护母亲河、“李四光中队”等少年儿童环保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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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少年军(警)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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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开展“少年小甲A”等有利于少年儿童强健体魄、锻炼心智的少儿体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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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展“魅力少先队”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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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各类纪念日、活动日开展示范性的少先队环保、科技等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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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创造性开展工作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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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各地实际、创新项目、活动内容和方式,形成特色,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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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和理论调研工 作 30分 |
一、信息报送工作(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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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少先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对本地区少先队信息报送工作作出规定,并确定专人负责市少工委信息报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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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通过文件、网络、会议等途径向基层传达上级少工委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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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向省少工委网站上传各类少先队综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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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向《广东少先队要讯》上报各类深度总结、调研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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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工作(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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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在中央、省、市主要媒体上宣传报道当地少先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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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各类活动时善于借助媒体力量,产生良好的宣传效应和社会反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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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先队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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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基层进行少先队或少年儿童工作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并在各类内部刊物刊发,或获得省级、国家级的团队工作调研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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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重调查研究,定期发布或出版调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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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建立少先队工作学会并正常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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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突出工作 10分 |
在某方面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承担全国、全省少先队工作会议、活动、调研、现场会、试点工作的,给予酌情加分。 |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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