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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办发【2012】9号—关于做好第二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单位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3452 更新日期:20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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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单位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

粤少办发【201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并佛山市顺德区少工委:

    “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创建单位开展了丰富的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成为各地少先队工作和红领巾文化交流展示的有效平台。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于2011年2 月启动了第二批“广东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工作,共有162所学校审核为创建单位。为了进一步发挥红领巾示范校的典型带动作用,提升影响力,主办单位拟在中国少年先锋队广东省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期间,命名第二批“广东红领巾示范校”及一批创建先进单位。现将“省红领巾示范校” 创建工作检查验收及考核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审时间

2012年4月26日—2012年5月20日

二、考核对象

第二批“广东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单位

三、工作安排

(一)各市初评(2012年4月下旬—5月13日)

1.成立相关工作机构

各市少工委在本市“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第二批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评审小组,成员由团市委、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督学以及资深少先队工作者等共同组成。

2.检查初评

各市评审小组根据申报单位创建情况,参照《“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考核标准》(见附件1)相关要求,通过座谈、调研、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本市各创建单位进行初评。

3.推荐上报

各市评审小组按综合评分高低择优向省评审组报送1所“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推荐学校和2所备选学校(广州市报3所推荐学校和3所备选学校;深圳市选出2所推荐学校和2所备选学校),并附500字以内的推荐材料与评估表(见附件1)和不少于2000字的学校少先队工作总结,于2012年5月13日前报省少工委办公室,逾期作放弃推荐处理。

(二)省级评审(2012年5月15-20日)

团省委、省教育厅和省少工委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省少先队辅导员联席会有关专家共同组成省级评审委员会,采取集中评审和个别抽查的形式对各地市报送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第二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单位并公示,其它确定为第二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先进单位。

三、  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地市要高度重视本次红领巾示范校评选活动,深入学校开展具体指导,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基层少先队工作。各创建单位要对创建活动进行系统全面的总结,整理撰写出具有说服力的书面材料。

2.展示交流,推动工作。各地对本市创建单位进行考核评审,建立监督机制,可邀请媒体、县区少工委负责人和其他学校少先队工作负责人参与观摩,一方面确保各级评选工作公正公开,另一方面促进交流,推动工作。

3.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各地通过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工作考核,挖掘一批创建工作开展效果显著、表现积极的优秀学校,发挥他们在本地少先队工作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同时,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创建单位,要保护积极性,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鼓励他们继续开展创建活动。

各地市少工委务必于2012年5月13日前将本级创建和评审工作总结、推荐材料等报送省少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陈思睿

电  话:020-87185621(传真)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省少工委办公室,邮  编:510080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附件1:“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标准评估表

附件2:红领巾示范校评审汇总表

                                                                                                                                         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

附1

“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标准评估表

考核项目

考 评 内 容

分值

自评

评估方法

110

设35分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并定期研究少先队工作,有专门校领导分管,少先队工作氛围浓厚,列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计划。

5

1.查资料数据;

2.召开座谈会;

3.听介绍;

2.少先队工作制度完善,贯彻落实良好。建立了队干部民主选举制度、辅导员与队干部培训制度、少先队集体个人奖励条例、雏鹰奖章考评制度、入(离)队教育制度,队员礼仪规范制度、少先队阵地建设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5

3.队员普遍掌握少先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礼仪, 定期规范举行入队、离队仪式;红领巾(队徽)、队干标志佩戴率达80%。中学少先队组织做好团队衔接工作,积极开展团前教育和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工作。

4

4.学校少先队组织机构健全,大队、中队、红领巾小社团和特色(假日)小队健全、活跃。定期召开少代会,民主选举小干部,小干部培训率达100%。

6

5.认真执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9]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粤联发[2006]17号)的有关要求,积极落实辅导员的相关待遇。

4

6.规范建立辅导员聘用、培训、考核机制,积极选送辅导员参加县级以上少工委举办的各类少先队工作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学校每年定期组织中队辅导员进行少先队业务培训和学习。

4

7.建立健全校外辅导员队伍。校外辅导员可由社区、家长、法制、部队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城市学校做到每个中队、农村学校做到每个大队至少有一名校外辅导员。

2

8.少先队工作在当地具有代表性,能涌现出一批优秀辅导员和少先队员先进典型。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红旗大队、少先队先进个人表彰数在本地区居于前列。

5

9.经费保障有力。少先队大队基本工作经费固定,大队活动经费有保障。

3

50

1. 根据南粤雏鹰奖章体系积极开展“雏鹰争章”活动,逐步使其成为评价学生素质的主要依据。学生参与率90%以上,颁章率不低于70%。

10

1实地考察;

2调查咨询;

3看图片和文字资料;

2. 积极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将“四好少年”要求置于校园、教室等醒目位置,积极利用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校园文化载体和活动阵地加大宣传。通过主题队会、实践活动等引导少先队员积极争当四好少年。少先队员普遍熟记四好少年内容,会唱两首以上四好少年歌曲。

6

3. 结合各类重大纪念日和节庆日,坚持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红领巾心向党”、“学雷锋行动”、少年军校等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成效明显。

6

4.积极开展科普创新教育、生态环保教育、应急避险教育活动,提升少先队员的创新意识、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

5. 积极开展“手拉手”活动,参与率和巩固率不低于90%;结对率不低于80%;学校有联谊会;有结对表(卡)、活动记录。

6

6. 积极组织参加“飞扬的红领巾”队日竞赛活动。并荣获较好成绩。

5

7. 在“六·一”、“十·一三”及寒暑假期间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其它各类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突出少先队文化特色,形成机制和品牌,具有一定影响力。

6

8.积极组织和参加社区少先队活动,每学期参加社区活动不少于3次。

2

18

1.队(部)室规范达标。有呼号、作风、队歌、入队誓词、队史、三代领导人题词、队报、队刊、队干部值日制度等,资料齐全。

3

1.听汇报

2.看材料

3.看奖状证书。

2.积极建设和发挥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小记者站的作用,有专门宣传展示少先队工作的橱窗、板报、宣传栏图等.

3

3.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建有少先队网站,及时在网上发布少先队信息,进行网上少先队活动展示交流。

3

4.学校少先队鼓号队建设规范,鼓号齐全,服装规范齐整,正常开展训练,能较好地演奏。

3

5.各类中队阵地建设有特色:如争章园地、红领巾角、图书角等;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在校内开辟“红领巾种植园”、“绿色园地”、生物科技园地等。

3

6.积极开辟校外红领巾活动阵地,有效整合社区和社会资源,借助少年宫、科技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相关组织、单位的力量,建立相对固定的科技和劳动实验基地、雏鹰争章活动基地、雏鹰假日小队活动阵地和文明服务岗等。

3

7

1.积极向上级少工委报送各类工作信息(省重点联系学校应同时向省少工委报送信息),积极向《少先队员》杂志投稿,在各类队刊、队报、少先队网站以及各类公众媒体上宣传、报道少先队工作(每学期至少有两条信息在市级以上少工委刊物、网站上被采用)。

4

1查资料数据;

2 看图片和文字资料;

2.定期组织辅导员学习交流少先队工作经验和理论,辅导员队伍调研风气浓厚,积极申报各类少先队教育研究课题,学校有区(市)县以上的少先队科研课题;每年在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少先队工作研究论文一篇以上。

3

附件2:

第二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推荐表

            市少工委(印章)     

排名

学校名称

类别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注:类别分两类:1、建议单位 2、备选单位。

此表附:地市少工委推荐意见、学校少先队工作总结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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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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