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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2〕3号——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红领巾基金”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2957 更新日期:2012/1/30

团粤联发〔2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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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少工委:

为拓展留守少年儿童、贫困地区少年儿童的资金救助渠道,建立常态化资金救助机制,2011年1月,团省委、省少工委、广东青基会联合成立了“广东红领巾基金”,发动全省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春节前后、新学期开始之际开展“捐赠爱心压岁钱,幸福广东第一棒”活动。在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的努力下,在全省广大少先队员的积极参与下,截至2011年底共募集资金近953.8万元,支持建设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希望家园162个、幸福厨房61所,为患重大疾病的特困家庭少先队员、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困难家庭少先队员,提供专项经费救助。

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紧紧围绕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的根本任务,着眼于充分发挥基层少先队组织,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以开展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为契机,培养少先队员的爱心和对祖国、人民的朴素感情,培养少先队员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团省委、省少工委、广东青基会决定每年春节前后、新学期开始之际在全省中小学校中深入开展“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为“广东红领巾基金”募集善款,着力帮扶弱势少年儿童群体,改善贫困地区少年儿童学习成长环境,促进幸福广东建设。现将2012年“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捐赠爱心压岁钱,hold住幸福齐参与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月—2012年4月

三、活动范围

全省中小学校(以城镇中小学为重点)

四、活动原则

1.自愿原则:捐赠活动以自愿为原则,不搞摊派、不下任务。鼓励参与,对捐款数额不定指标,不设上下限,倡导捐10元。各类贫困少年儿童群体不参与本次募捐活动。

2.向下原则:按照来源于基层,用于基层,来源于少先队员,用于少先队员的原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帮助弱势少年儿童群体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少先队组织工作环境。

五、活动形式

1.通过“国旗下的讲话”等渠道,向少先队员发出倡议。

少先队大队利用好开学第一、二周的“国旗下的讲话”,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向全校少先队员发出“捐赠爱心压岁钱,善言善行齐参与”的倡议,帮助少先队员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再次号召少先队员们主动积极参与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对“红领巾基金”进行形象鲜明的宣传发动。

2.通过“十分钟队会”的形式,灌输培养少先队员的公益观念。

各少先队中队紧紧围绕“捐赠爱心压岁钱,善言善行齐参与”的主题,充分发挥队干的带头示范作用,精心设计队会方案,通过演讲、故事、游戏、知识问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一步引导少先队员积极参与活动,增强公益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争当新时期的“四好少年”。

3.以“雏鹰争章”活动为载体,开展“用好压岁钱”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各大队、中队以开展争“理财章”活动为重点,引导少先队员积极参与捐款活动。将培养少先队员节约意识、理财素质、实践能力与“雏鹰奖章”的“理财章”结合起来,发动队员们认真完成“理财章”争章目标,在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去体验、锻炼并学会对压岁钱的正确使用,增强节约意识、理财观念,培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道德品质。

七、工作步骤

1.各地市团委、少工委层层动员部署,将活动要求传达贯彻到每所城镇学校;(2012年2月上旬)

2.各城镇学校大队开展募集压岁钱活动,并统一将校内各中队募集的爱心款按隶属关系交县(市)级少工委(2012年春季开学后1个月内);

3.县级少工委将募集资金交市级少工委(2012年4月初),市县少工委须分别将本地区少先队组织捐赠明细在团队网站、刊物上同步公布;

4.市级少工委将募集资金汇至广东青基会指定账户,汇款要注明“红领巾基金”。同时向省少工委上报各地捐赠情况统计表、明细表(电子版),汇款金额和银行汇款的原始复印件;(2012年4月下旬前)

5.省少工委按各地开展工作情况和项目申报情况核拨。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捐赠爱心压岁钱”是广东少先队组织着力打造的培养少先队员爱心和公益理念的一项品牌活动,也是少先队组织投身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幸福广东的具体举措。各地少工委要迅速发动,全面动员,精心组织,把深入开展“红领巾基金”募捐活动作为2012年全省少先队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全面做好“红领巾基金”的宣传组织工作,使每一位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以及家长明确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使爱心捐赠活动成为广大少先队员的自觉行为,保障本次活动顺利有序地开展。本次活动将纳入团省委重点工作督导内容,活动的宣传面和覆盖面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校园文化载体和活动阵地,以及“国旗下的讲话”、中队会活动等少先队主题活动向广大少年儿童发出倡议,对“红领巾基金”进行形象鲜明、内容详尽的宣传发动。同时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平台及时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例和典型人物, 持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强化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

3.加强监管,公开透明。“广东红领巾基金”是广东青基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基金依法受赠,并按捐赠者意愿投向公益慈善项目和用途的合法捐赠款物,主要用于援助我省留守少年儿童、贫困地区少年儿童,建设“希望家园”、救助特困家庭少年儿童、帮扶农村少先队建设等。全省少先队员的爱心捐赠是“红领巾基金”的资金重要来源之一,各地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务必加强指导监督,做到公开透明,要将募集到的资金全额逐级上交,并将各单位捐赠明细在团队网站上公布。坚决杜绝占用、挪用或截留善款。

开户名称: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庙前直街支行

账 号:3602001009000419682(汇款注明“红领巾基金”)

联系人:陈思睿(省少工委);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邮  箱:tswsnb2008@163.com

谢长仙(广东青基会);联系电话:020-87301821;传真:020-87656672;电子邮箱:gdxwgc@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    编:510080

附:1.“捐赠爱心压岁钱,善言善行齐参与”倡议书

        2.捐赠情况统计表        

       3.捐赠情况明细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2年1月30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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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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