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11〕58号 ——关于表彰2011年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1年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
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紧紧围绕少先队工作根本任务,以“四好少年”为目标,以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第六次少代会精神,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全省少先队工作取得新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少先队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决定授予何宇轩等10位队员第十二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员”称号,授予林丹娜等10人第七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称号,授予张鹏举等299位队员“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称号,授予陈凤华等99人“广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授予广州市第二中学少先队大队等100个少先队大队“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称号,授予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小学四(3)中队等195个少先队中队“广东省少先队先进中队”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创更优秀的成绩。全省各级团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省的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组织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广大少先队员要从小培养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自觉争当新时期有理想,会学习,善思考的“四好少年”;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要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积极投身于红领巾事业,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少先队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六次少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少先队的组织属性,履行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我省少先队事业实现新发展。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О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