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11]9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单位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二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单位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典型作用,推动学校德育教育和少先队工作,带动全省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全面发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今年在全省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 创建活动。根据各学校申报以及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工委审核推荐,经省少工委核准,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等162所学校为“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单位。请各创建单位参照《关于启动第二届“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11〕1号)要求,积极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并及时将创建情况上传至“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专题网站(http://sfx.gd61.org/),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请见附件。
省少工委办公室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