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2011] 5号----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广东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方案和候选人人选推荐酝酿工作的通知
粤少办发[2011] 5号
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广东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方案和候选人人选推荐酝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办公室:
中国少年先锋队广东省第六次代表大会拟于2011年10月在广州召开。现将大会代表候选人人选推荐酝酿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少先队广东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拟为470人。名额分配原则参照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第五次省少代会的惯例做法,依据各地市的初中一二年级、小学在校生总人数进行分配。
二、代表候选人人选构成及条件
代表构成中成人代表与少先队员代表参照省五少比例。其中,少先队员代表为239名;各地市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省直有关单位、解放军、武警部队、团省委系统及其他代表为231名。
1.代表的构成
少先队员代表由全省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代表和各级少先队先进集体代表构成。
辅导员代表由各级优秀总辅导员代表,优秀大、中队辅导员代表,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代表构成。每个地市至少保证1名志愿辅导员代表。
市少工委代表由各地市少工委主任、教育局副局长(副主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构成。
省有关单位代表由省直单位、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和团省委系统代表构成。
其他代表由重点联系学校代表,校外教育机构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热心少先队工作人员构成。
2.代表人选应具有先进性
少先队员代表候选人要能体现当代少年儿童的时代特点和精神风貌,应是模范遵守队章,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广泛代表性,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少先队员,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四个方面表现突出。
少先队先进集体代表候选人所在大、中、小队必须是上级部门表彰过的单位。
成人代表候选人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支持少先队工作,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对少先队事业做出积极贡献,受到广大少年儿童的信任和喜爱。
3.代表人选应具有广泛性、多样性
少先队员代表由全省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代表和各级少先队先进集体代表构成。既要有少先队小干部,也要有普通的少先队员,同时还有新生代产业工人子女和留守少年儿童少先队员代表,珠三角城市要保证1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代表,粤东、西、北地市要保证1名农村留守儿童代表。其中,在民族构成上要有少数民族少先队员代表;在城乡结构上有城市、农村少先队员代表;在男女比例上男性比例不少于40%;在中、小学代表构成上,每个地市保证1名中学少先队员代表。
少先队员代表中,少先队先进集体代表不少于少先队员代表总数的30%。农村少先队员代表不少于少先队员代表总数的30%。
辅导员代表中,大、中队辅导员要占一定比例,市(地区)、县(区)级总辅导员所占比例不得高于辅导员代表总数的40%。农村辅导员代表不少于辅导员代表总数的30%。
三、代表产生程序
以各地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为单位进行代表的酝酿、考察和推荐工作,少先队员代表应以差额推选方式产生。要积极创新少先队员代表的推选形式,通过代表的酝酿、推荐,进一步培养少先队员的竞争、民主、责任意识,切实营造迎接少代会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按照预分名额做好代表的推荐、酝酿和考察工作。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推荐,经基层党团组织考察审核,推荐代表候选人人选,由各地市团委召开常委会或相应会议,根据代表预分名额和代表候选人条件、构成要求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经同级党委审核后,报团省委审定。
省有关单位、解放军、武警部队、省属学校,团省委系统、特邀及其他候选人人选由省少工委与其协商后,经同级党组织审核,提出代表候选人人选。
人选名单应于2011年8月15日前提出并提交省少工委,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少工委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许健文
电 话:020-87185621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1年7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