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1132号——关于开展“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东红领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佛山市顺德团区委、少工委:
为搭建全省少先队员参与双到扶贫、共建幸福广东的平台,进一步培养少先队员的爱心与社会责任感,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基会于2011年2月联合成立了“广东红领巾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时启动“捐赠爱心压岁钱,幸福广东第一棒”捐款活动。全省少先队组织迅速发动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响应,目前共筹集爱心捐款943万元。为贯彻落实汪洋书记“六一”前夕接受小记者采访时讲话精神,更好地发挥基金扶贫助弱的作用,团省委、省少工委、省青基会决定通过项目申报的方式将资金拨付基层使用。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基金将结合各地实际,通过建设“希望家园”、救助特困家庭少年儿童、帮扶基层少先队建设等项目申报的方式划拨资金,让“红领巾基金”惠及更多的留守少年儿童、贫困地区少年儿童。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须于2011年7月25日17:00前报送至省少工委邮箱(tswsnb2008@163.com);纸质材料须于7月30日前寄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学校各级少先队组织(学校)
四、项目申报类型及规模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学校少先队组织按本级捐款额的20%来申报本级项目。今年重点支持“希望家园”建设,市、县级申报的项目资金80%以上须用于“希望家园”建设。
1、“小鸟巢”——“希望家园”建设项目。各地市统筹本市各级少先队组织申报“希望家园”建设项目的总额不低于本市筹款总额的40%(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个地市该项目的申报经费可用于结对帮扶地市的“希望家园”建设及手拉手、志愿服务等帮扶活动)。
2、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项目。主要为农村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少先队组织用品普及、以及少先队队部室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各地市统筹申报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项目的总额不超过本市筹款总额的10%。
3、特困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少先队员资助项目。该项目对患病且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特困家庭的少先队员,按照一个自然年度最高不超过药费总额5%、封顶一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此项目经费总额不超过当年基金筹款总额的5%。
4、遭遇突发事件的特困家庭少先队员资助项目。主要用于遭遇重大车祸、火灾、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特困家庭的少先队员的学习生活。该项目根据其申请材料,按照一个自然年度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此项目经费总额不超过当年基金筹款总额的5%。
五、项目申报程序
1、由学校大队、镇少工委等基层少先队组织按照基金的使用范围、内容项目,填写项目申请表,向所属县(市、区)团委、少工委提出书面申请。
2、县(市、区)级团委、少工委对基层少先队组织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后,一并纳入县级申报项目,报地市团委、少工委。由地市少工委汇总后,提出申报意见,连同市级申报项目一起报省少工委。
3、省少工委根据资金安排、使用范围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提出意见,报基金理事会。由理事长审批后,通过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放到各地市,各地市按照地方财务工作的相关要求下拨。
六、相关工作要求
各级团委、少工委要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切实承担起对项目资助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根据有关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及时跟踪、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获资金资助的少先队组织要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项目申报时对资金使用的约定,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
联系方式:
省少工委
联系人:陈思睿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广东青基会
联系人:谢长仙 联系电话:020-87301821
传 真:020-87656672 邮箱:gdxwgc@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邮编:510080
附件: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广东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