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1131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鸟巢”——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希望家园”建设计划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小鸟巢”——关爱农村留守 少年儿童“希望家园”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团区委、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5月29日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接见小记者代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省委、省少工委制定了六大工作项目,作为“六一”红领巾幸福礼包送给全省少年儿童。其中,把“小鸟巢”——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希望家园”建设计划作为各级团、队组织积极投身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有效服务留守少年儿童的具体举措。为进一步推动“小鸟巢”——“希望家园”建设计划深入开展,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希望家园”开展“红领巾心向党 爱心汇聚小鸟巢”活动,同时启动第二批百所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红领巾心向党 爱心汇聚小鸟巢”活动
团省委、省少工委将编印《“红领巾心向党爱心汇聚小鸟巢” 纪念建党90周年游艺会活动操作指南》(下简称《操作指南》)下发各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在全省组织留守少年儿童以游艺会的形式庆祝建党90周年。要求如下:
1、各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要按照团省委、省少工委下发的《操作指南》,依托当地农村小学,于6月25日至7月1日期间开展一次以留守少年儿童为主、面向全校少先队员的“纪念建党90周年游艺会”。团省委将从“广东红领巾基金”中为各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开展活动提供1000元的经费支持。地市、县(市、区)少工委要指导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开展活动。地市、县级的“希望家园”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的活动开展工作。
2、6月25日-26日,团省委、省少工委将选取部分“希望家园”,招募爱心家庭和大学生志愿者组成小分队,深入到“希望家园”共同开展活动。
3、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请各地市团委、少工委结合当地的省、市、县三级“希望家园”示范点的运作情况,填写《各级“希望家园”统计表》(附件1),于6月20日11:00前报送到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开展第二批百所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推报及建设工作
1、选点。由各县级团委、少工委结合当地实际,从有扶贫开发“双到”任务的行政村中选取留守少年儿童相对集中、人数较多、有一定工作基础的,按照申报条件报送各相关地市,由地市提出推报意见后,报送省少工委办公室。原则上每个县(区)上报1-2个。
2、选人。各有关地市对推报的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要成立“希望家园”志愿辅导员队伍,并在村小学少先队辅导员、村团支部书记、村退休教师等,或村优秀团员青年中挑选1名有强烈责任心、对少年儿童有辅导教育工作能力、能保证开展关爱活动时间的志愿辅导员担任志愿辅导员队长,确保“希望家园”能够按照相关要求正常运作。
请各地市团委、少工委按照申报要求填报《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呈批表》(附件3)和《第二批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汇总表》(附件4),并于7月15日前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市团委、少工委要高度重视,把开展“爱心汇聚小鸟巢”活动作为贯彻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好落实。各省级“希望家园”示范点开展活动的情况将作为今年“希望家园”的考核内容。各地市要深入了解各级已建“希望家园”示范点的运作情况,把运作正常、成效明显、具有地方特色的“希望家园”推报上来,为“希望家园”扩大社会影响,推动社会资源支持营造良好的氛围。
2、认真总结,做好规划。各省、市、县三级“希望家园”示范点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运作情况,填写《“希望家园”工作情况表》(附件2),汇总到各地市团委。各有关地市团委对本地区“希望家园”示范点的建设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阶段“希望家园”建设计划,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希望家园”工作情况表》于7月10日前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3、加强指导,规范建设。各级团委、少工委要加强对“希望家园”开展活动的指导,要帮助“希望家园”总结经验,提炼切实有效的运作模式,为全省“希望家园”运作提供参考和借鉴。要进一步推动“希望家园”的规范化建设,从完善制度机制、日常管理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希望家园”正常运作,切实为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提供有效帮助。
4、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各地团委、少工委要结合团干队伍培训、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等工作,把“希望家园”志愿辅导员纳入到今年的培训对象。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各地辅导员联谊会的作用,组织优秀辅导员深入到“希望家园”开展培训和活动指导,帮助志愿辅导员提升工作能力和素质。
联系人:肖伟鸿、邱贵泉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21 87185725
电子邮箱:tswsnb2008@163.com
附件:1、《各级“希望家园”统计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1年6月16日